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协商解决

协商解决
  
  消费者与经营者在发生争议后,就与争议有关的问题进行协商,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通过直接对话摆事实、讲道理,分清责任,达成和解协议,使纠纷得以解决的活动。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协商和解是一种快速、简便的争议解决方式,无论是对消费者还是对经营者,它都不失为一种理想的途径。事实上,日常生活中大量的消费者权益争议都是通过这种方式解决的。
  
  二、投诉、调解
  
  投诉的定义:
  
  消费者投诉,是指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与经营者之间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后,请求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调解,要求保护其合法权益的行为。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争议可以通过消费者协会调解解决。
  
  投诉的形式:
  
  消费者投诉可以采取电话、信函、面谈、互联网形式进行。但无论采取哪种形式,都要讲清楚以下内容:
  
  1、投诉人基本情况。即投诉人的姓名、性别、联系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等。
  
  2、被投诉方的基本情况。即被投诉方名称、地址、电话等。
  
  3、购买商品的时间、品牌、产地、规格、数量、价格等。
  
  4、受损害的具体情况、发现问题的时间及与经营者交涉的经过等。
  
  5、购物凭证、保修卡、约定书复印件等。
  
  三、行政申诉
  
  申诉的定义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权益争议后,可以请求政府有关行政部门依行政程序解决争议,与其他争议解决途径相比,申诉具有高效、快捷、力度强等特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4条的规定,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消费者如何进行申诉?
  
  消费者决定申诉时,应依照商品和服务的性质向具有相关职能的行政部门(如卫生部门、检验检疫部门、质量部门、工商部门、建设部门等)提出。消费者申诉一般应采用书面形式,一式两份,并载明下列事项:
  
  (1)消费者的姓名、住址、电话号码、邮政编码;
  
  (2)被申诉人的名称、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3) 申诉的要求、理由及相关的事实根据;
  
  (4)申诉的日期。必要时,消费者可委托代理人进行申诉活动,但需向有关行政部门提交授权委托书。
  
  消费者向有关行政部门提出申诉后,如果与经营者协商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撤回申诉,请求有关行政部门根据和解协议作出调解书。如果与经营者达成仲裁协议,可以撤回申诉,向仲裁机构提请仲裁。如果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可以撤回申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提起诉讼(如消费者与经营者间有仲裁协议,则须首先申请仲裁,不服裁决结果再提取诉讼)
  
  消费者因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后,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审判。在我国,诉讼大致分为三种形式:
  
  (1)刑事诉讼;
  
  (2)民事诉讼;
  
  (3)行政诉讼。消费者因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而提起的诉讼属于民事诉讼范畴。
  
  维护消费者权益可以选择的方法大概就是包括以上四种了。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的前提必须是懂得我国与此相关的法律,在和商家沟通的时候如果消费者表现出来的是非常懂法的,商家从来都不敢轻视这种类型的消费者,如果碰到些无良商家,根本就不理会消费者的相关请求,那也可以选择向国家有关部门投诉等方式。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近日
      近日,对于浙江温州乐清女孩搭乘滴滴顺风车遇害案件,广大民众感到唏嘘不已。在发生这起不幸的事故中,犯罪嫌疑人应该得到刑罚的制裁,同时也应该对被......


·在我国保险第三者责任险是什么?
      在我国保险第三者责任险是什么意思?您的保险意识都非常的强烈。这是因为保险可以保障我们的人生或者财产安全。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经常可以看到的......


·城市自建房有产权拆迁怎么赔偿?
      一、城市自建房有产权拆迁怎么赔偿?具体的赔偿内容和标准为:(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


·一、未婚生育抚养费由谁承担?
      一、未婚生育抚养费由谁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


·根据民法总则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规定有哪些
      根据民法总则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规定有哪些?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民法总则》同时废止。根据民法典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规......


·中期票据发行条件是什么?
      中期票据发行条件是什么?一、中期票据发行条件是什么?1、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2、具有稳定的偿债资金来源;3、拥有连续三年的经审计的会计......


·劳动者举证责任是怎样的
      劳动者举证责任是怎样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的不是一种平等的劳动关系,而属于从属的关系,即劳动者为单位工作的,需要接受用人单位合法的管理。......


·退休要符合什么条件
      职工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是可以申请退休的。退休之后,就不在具有劳动者的主体资格,要是被单位返聘回来上班的,建议的也仅仅是劳务关系。但,退......


·一、司机构成醉驾能当律师吗?
      一、司机构成醉驾能当律师吗?法律规定,如果司机构成醉驾是故意犯罪,已经确定被判刑的,就不可以再做执业律师了。但是,交通肇事罪是过失犯罪,不受......


·耕地使用年限等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
      我们国家的法律规定,土地的所有权是属于国家所有,但是土地的使用权可以由农民或者是集体来进行使用,当然使用土地的话,他是有一定的年限规定的,并......


·司法鉴定的时间是多久?
      司法鉴定是指司法机关通过科技手段对于案件中的疑难及存疑细节进行鉴定的行为,司法鉴定有明确的时间规定,什么时间内受理,什么时间给出鉴定结果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