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在我国关于工伤认定鉴定吗?

在我国关于工伤认定鉴定吗?
  
  认定工伤后不一定要做伤残鉴定
  
  如果认定为工伤后,经过医疗治疗后,实际没有影响肢体功能障碍,达不到伤残标准 ,则可以不用做鉴定,前提是单位、个人都没有不同意见的情况下。
  
  如果有一方不同意,则最终还是需要经过伤残鉴定的环节,出具是否构成伤残等级的证明文件才算数。
  
  二、工伤赔偿程序是怎样的?
  
  1、工伤报告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在工伤保险机构投了工伤保险的才有这个程序。
  
  单位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报告。
  
  2、工伤认定
  
  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工伤(亡)事故进行调查确定是否属工伤的程序,这是一般工伤必走第一步。但用人单位书面认可为工伤的,又没有投工伤保险的情况下,可以不走这一程序。
  
  注意工伤认定的两个时间:单位没有提起工伤认定的,工伤者一定要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部门提出申请。社保经办机构调查认定后,书面通知单位及伤者。
  
  3、工伤鉴定
  
  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即走完工伤认定程序后),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对其进行的评定伤残等级的行为。广义的工伤鉴定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和致残等级鉴定。窄义的工伤鉴定指致残等级鉴定。
  
  4、协商赔偿
  
  工伤鉴定以后,就可以依据鉴定的标准计算出赔偿数额了。单位投了工伤保险的,就直接由国家工伤保险机构依据标准发放工伤保险待遇。没有投保的(特指在工伤保险机构投保),则依据标准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
  
  我们猜想对这个问题存在疑惑的相关人等,还是没有区分清楚工伤认定和鉴定这两种完全不同的性质。工伤认定以后,有些情况根本就不需要再浪费时间申请工伤鉴定了,但申请工伤鉴定的前置条件必须是工伤认定的结果是肯定的。是否有必要提起工伤鉴定要结合伤情的恢复状况来确。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一、和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是否需要提前通知?
      一、和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是否需要提前通知?需要,我国《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这就......


·肇事逃逸处罚新交规规定是怎么样的
      肇事逃逸处罚新交规规定是怎么样的?肇事逃逸处罚新交规规定是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有下......


·公司破产清算债务处理方式怎样的?
      公司破产清算债务处理方式怎样的?一、公司破产清算债务处理方式是怎样的?破产宣告系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理申请人的破产申请并经相关程序后依法裁......


·二手房贷款审批不下来算违约吗?
      二手房贷款审批不下来算违约吗买二手房贷款不通过算不算违约,这要分情况来看。第...


·当企业经营不景气,则可能会进行裁员,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企业
      当企业经营不景气,则可能会进行裁员,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企业公司会给予员工一次性的经济补偿,那对于经济补偿是怎么计算的?经济补偿金包括奖金吗?......


·冒名顶替会成为是什么罪
      冒名顶替会成为是什么罪包庇罪。根据司法解释,在公安机关侦办期间,行为人以各种原因顶替他人违法犯罪,妨害司法办案,涉嫌包庇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丧葬费能否从遗产中扣除?
      丧葬费能否从遗产中扣除?法律没有规定丧葬费可以在遗产中直接扣除,因为不管死者是否有遗产,子女都有安葬的义务。所以,遗产分配和丧葬费的承担是两回......


·约定单方解除合同法律规定是什么?
      约定单方解除合同法律规定是什么一、约定单方解除民法典律规定一般的法定解除权《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了五种情形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1、......


·软件著作权质押登记费是怎么规定的
      通过抵押物为担保而建立的债务债权关系当中,其实有一部分人员是直接把自己的著作权所产生的财产权作为抵押物的,软件著作权在市场当中当然会有着一定......


·目前非法集资主要形式有哪些?
      一、非法集资主要有哪几种?根据《关于进一步打击非法集资等活动的通知》(银发[1999]289号)的相关规定,“非法集资”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1)通......


·办理收养公证提供的材料有哪些
      办理收养公证提供的材料有哪些一、办理收养公证提供的材料有哪些收养公证是收养中的一种形式。收养公证是公证机关依法证明领养别人的子女为自己子女......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