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新婚姻法个人债务有哪些?

婚姻法之中,规定了家庭关系,无论是结婚还是离婚,都需要遵守这些规定,在离婚时,若是共同债务需要按照既定的规定进行分配,新婚姻法个人债务则需要由自己承担,婚姻法规定的个人债务由那些呢?对于不偿还债务的行为,可以请求得到司法救济。
  一、夫妻个人债务有哪些?
  夫妻个人债务是指一方婚前所负债务或婚后与共同生活无关、为了个人的需要而负的债务,主要包括:(1)婚前所负债务;(2)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4)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5)夫妻一方因侵权行为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所负的债务;(6)夫妻一方因继承遗产或接受遗赠,并且遗嘱或赠与合同中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因继承遗产、接受遗赠所应承担的被继承人、遗赠人的债务;(7)夫妻双方因为感情不和,分居期间一方因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为夫妻一方个人债务;(8)夫妻一方因违法犯罪行为所应承担的经济责任等。
  二、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欠的债务也是共同债务吗?
  对于夫妻中以一方名义对外举债应当如何认定其性质的问题,以债务形成时所处的时间阶段作为切人点,分成结婚前所欠债务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欠债务两种情形进行认定。第一,个人婚前债务。对一方婚前已经形成的债务,原则上认定为夫妻中一方的个人债务;债权人能够证明所欠债务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上述两种情况的证明责任由主张权利的债权人承担。第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按照司法解释的规定,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欠下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一方只要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就可以对抗债权人的请求。属于个人债务的情形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这项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另一种是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况,“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这些债务不属于共同需要承担的范围,故而人民法院不会要求对方进行承担,但是若民事主要以自己的名义,请求承担债务的行为,我国司法机关也不会反对,这是我国民主类型的法律的表现。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民事法院判决后执行期多长
      民事法院判决后执行期多长?法院判决后执行期没有统一规定,应该以判决书中标注的执行期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


·土地使用权租用协议书应该怎么写?
      土地使用权租用协议书应该怎么写?一、土地使用权租用协议书应该怎么写?土地使用权租用协议书在书写时首先需要写明转让土地的基本信息,双方的身份......


·离婚男方债务女方要负责吗?
      离婚男方债务女方要负责吗?这要看实际的情况;《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三条规定,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


·委托合同指导性条款内容有哪些?
      委托合同指导性条款内容有哪些?委托合同指导性条款内容,一般是涉及到违约情况的认定,具体情况有:1、委托人迟延支付研究开发经费,造成研究开发工作......


·一、合同内解除劳动合同需要赔偿多少钱?
      一、合同内解除劳动合同需要赔偿多少钱?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也得到了提高,故而人们的购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也得到了提高,故而人们的购房热情近年来是持高不下,造成了各地住房压力的紧张,为了缓解住房压力,西安等地制定......


·过失犯罪能办保安证吗
      过失犯罪能办保安证吗能。考保安证是没有犯罪记录要求的,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保安员:(一)曾被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劳动教养或者......


·我国山东省属企业在哪里备案劳动合同证明?
      我国山东省属企业在哪里备案劳动合同证明?《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


·死缓与缓刑的区别在哪些地方
      死缓也就是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而缓刑则往往是在法官量刑处罚的时候同时做出的。可以说从字面上来看,死缓与缓刑很相似,但实际上却存在不同之处。那到......


·未成年子女抚养费怎么判
      未成年子女抚养费怎么判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


·交通事故异地拆钢板怎么赔偿交通事故导致骨折
      交通事故异地拆钢板怎么赔偿交通事故导致骨折,行内固定治疗的,部分地区可以进行伤残等级鉴定,伤者可以先行进行伤残等级鉴定,起诉第一次的手术费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