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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质量违约责任的诉讼时效是怎样规定的?

产品质量一直以来都是人们非常看重的,因为对于消费者来说,他们购买产品肯定是需要安全质量好的,只有这样才能够使其物尽其用。但是实际上确实有很多产品因为安全问题导致了一些严重的事故,那么。产品质量违约责任的诉讼时效是怎样规定的?
  一、产品质量违约责任的诉讼时效是怎样规定的?
  《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产品质量法》第45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请求权,在造成损害的缺陷产品交付最初消费者满十年丧失;但是,尚未超过明示的安全使用期的除外。在实践中,是适用《民法通则》一年的规定,还是适用《产品质量法》两年的规定?这需要从法律冲突解决办法来解决。从侵权的角度看,《民法通则》是一般法,《产品质量法》是特别法,特别法优于一般法,这是法律冲突适用的基本原则。从两部法律颁布的时间上看,《民法通则》颁布于1986年,《产品质量法》颁布于1993年,《产品质量法》是新法,《民法通则》是旧法,按照新法优于旧法的法理原则,产品责任的诉讼时效也应为2年,而不应适用一年的规定。故:
  二、时效和争议的解决
  1、时效(1)诉讼时效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限为2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侵害时起计算。(2)赔偿请求权时效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请求权,自造成损害的缺陷产品交付最初消费者满10年丧失;但是,尚未超过明示的安全使用期的除外。这个诉讼时效是要分具体情况来进行讨论的。比如说,如果商家他出售一些质量存在问题的商品,但是没有声明的话,他的诉讼时效一般是一年儿,如果是因为产品有缺陷而导致他人伤害的话,诉讼时效是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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