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对于房屋租赁的合同

对于房屋租赁的合同,按照《民法典》里面的规定,当事人之间约定的最长不能超过20年,从这个角度来看的话,也就意味着租房合同会有到期的时候,此时双方协商一致的话,可以进行续签。那要是租房合同到期房东不续签怎么办呢?下文中本站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合同解除,租客从房屋里面搬出去。房屋租赁合同期满后没有续签,但继续使用怎么算我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条??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第五百六十三条??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合同为有期限的民事法律关系,租赁合同中当事人往往约定租赁期限,合同于租期届满即告终止,但当事人也可以在合同约定期届满时通过两种方式更新期限,续订合同:一种是明示更新,即合同当事人在租赁期间届满后另外签订一个合同,约定延长租赁期限;另一种是默示更新,指租赁期间届满后,合同当事人的行为表明其租赁关系继续存在。在不定期租赁中,只要出租人没有收回租赁物的意思表示,也没有收回租赁物的实际行为,并且仍然继续收取租金的,就表明双方租赁关系继续存续。但由于此时的租赁期限无法固定,故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先前订立的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至2007年12月31日届满后,继续使用房屋并支付租金,出租方未持异议,应视为双方以实际行为表明租赁关系继续存在,属于默示更新的情形。依照《民法典》规定,你们签订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由于对租赁期限没有另行约定,双方形成的是不定期租赁的法律关系,当事人均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只要出租方依照诚实信用原则,在合理的期限之前通知你,就有权利解除合同。在租房合同到期之后,其实并不一定双方就要进行续签,因为此时房东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涨价,而对于承租人来讲自然不愿意多支出,此时就会导致无法进行续签。那一般租房合同到期房东不续签怎么办呢?结合相关法律的规定,这样的情况下一般就是租房合同被解除,而承租人也需要及时的腾房,将房屋返还给房东。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2023年个人所得税退税是怎么回事
      人所得税退税是怎么回事纳税人因各种原因误交税款。如:重复交纳扣缴、错用税率、错用税种、企业误填代码等按规定应当携带和提交的材料目录。二、个人......


·郑州市五险一金缴纳比例是多少?
      现如今许多年轻人在找工作的时候,只对比各个招聘企业的规模大小,对比企业提供薪水的高低,却忽略了五险一金的存在,使自己的劳动权益得不到保障。五......


·提供劳动者受害责任纠纷中,个人之间的劳务关系如何认定?
      很多打零工的人与老板之间并不会签订书面的劳务合同,当出现纠纷时,提供劳动者应该如何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呢?关键是原被告之间是否成立个人劳务关......


·构成正当防卫满足的条件有哪些
      正当防卫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在判定是否构成正当防卫的时候,需要看实际的......


·培训协议年限规定有哪些?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在试用期会参加一些用人单位组织的培训活动,这些培训活动可以使劳动者更好更快地胜任该职位。那么,您就跟着我们一......


·诈骗80万要判几年?
      刑法规定了对合同诈骗罪的处罚,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


·一、重婚罪怎么告小三重婚罪?
      一、重婚罪怎么告小三重婚罪?1、如果第三者是明知道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或者以夫妻名义与有配偶者共同生活的,构成重婚罪,可以追究第三者的刑事......


·房地产估价机构股东责任是什么?
      房地产估价机构股东责任是什么一、 房地产估价机构股东责任是什么?评估公司需要对评估报告承担法律责任。1、《公司法》 第二百零七条2、担资......


·公路飙车违法吗
      犯法,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的,处二千元罚款,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情节严重时,将构成危险驾驶罪,处......


·放火罪既遂的标准是什么?
      在中国,不管过去还是现在都有法律制裁放火的行为,放火罪自古代以来都是比较常见的严重犯罪行为,它不仅危害他人生命安全,还侵犯了社会公共财产,为......


·非法经营罪量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一、非法经营罪量司法解释是怎样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非法经营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的犯罪......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