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申报工伤申清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申报工伤申清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职员在受伤后,若希望得到用人单位的经济赔偿,并且受领工伤保险金的,需要向制定的机构上交申报工伤申清需要的材料。一般来说,只要提前的材料齐全,其请求一般都是会被受理的,只要被受理之后,对于申请者,就只需要耐心等待即可。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及申请人
  
  工伤员工可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规定的工伤待遇等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
  
  劳动者在申请做工伤补偿的数额需待伤残鉴定后确定
  
  二、申报工伤申清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报登记表》、《工伤认定申请表》、《工伤申报证据清单》。并提交下列材料:
  
  1、《劳动合同书》复印件,或确立事实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2、受伤害职工《职工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害后诊断病历或职业病诊断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4、两人以上旁证证明(证人证言)
  
  5、属于下列情况的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交通事故或其它意外伤害的,需提交如“派工单”、“出差通知书”,或者其它能证明因工外出的“原始证明”材料;
  
  (2)属于上下班受机动车事故伤害的,需提交上下班的作息时间表、单位至职工居住地的正常路线图;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个人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需提供机动车驾驶证;
  
  (3)属于交通事肇事逃逸的,需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相关证明;
  
  (4)属于借用、劳务输出人员,需提交双方单位的协议书;借用或劳务输入单位的事故调查报告;并由劳动关系所在单位申报并提交劳动合同文本或其它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劳务输出职工名单(需经双方单位盖章确认);
  
  (5)直系亲属代表伤亡职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还需提交有效的委托证明、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6)单位工会组织代表伤亡职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还需提交单位工会介绍信、办理人身份证明;
  
  6、区工伤申报经办部门在接到申诉人提供的材料后,认真审查,对材料完整、符合申报条件的,开具《受理通知书》,并报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查认定;对不符合工伤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告知其不予受理的原因,以及相应的救济途径。
  
  包含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其他的相关证明材料等,职员在拿到工伤认定文书之后,若被确定为工伤,就可以向制定的单位提出受领工伤保险金的请求,此外,若希望得到用人单位的经济赔偿金的,还需要提出工伤鉴定的请求。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退休职工死亡抚恤金是多少?
      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在职工的社会保障方面做的还是比较好的,职工退休后可以享受养老金待遇,退休职工因病死亡的时候其家属还能拿到一笔抚恤金。死亡......


·判了死缓后还能减刑吗
      死缓也就是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在两年期限届满之后会根据实际的情况作出进一步的处理。那实践中,犯罪分子被法官判了死缓后还能减刑吗?这要从我国关于......


·口头协议辞退员工工资能立刻结吗
      口头协议辞退员工工资能立刻结吗口头协议辞退员工工资是可以立刻结的,当然也可能是下个月发工资的时候一起结,反正如果单位不结工作劳动者就可以去维权......


·甲乙婚前父母出资买房属于谁的?
      甲乙婚前父母出资买房属于谁的?1、父母在子女婚前全款出资,房屋登记在其子女名下。这种情况是最好理解的,就是属于个人婚前财产,非夫妻双方共......


·孩子多大离婚判给男方?
      孩子多大离婚判给男方除了未满两周岁在哺乳期内的孩子,原则上是会判给母亲外,其余时候均有可能判给父亲。以下情况为判给男方的法定情形:1、女方有恶......


·质押合同是诺成合同吗,内容有哪些
      质押合同是诺成合同吗,内容有哪些一、质押合同是诺成合同吗?质押合同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双方基于主债务合同就质物担保事项达成的书面担保合同。质......


·孩子和同学打架怎么办?
      孩子的教育是家长最重视的事情,学校是孩子踏入社会的必经之路,一旦在学校孩子和同学打架怎么办?一味的批评孩子,并不会解决问题,反而可能给孩子造......


·可撤销行为的规定有哪些
      《民法典》可撤销行为的规定有哪些?《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对可撤销法律行为的法定情形进行了补充和完善: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


·股份转让协议书范本是怎样的?
      股份转让协议书范本是怎样的?在金融市场中,由于企业的发展以及个人股权规划等原因,会进行股权转让。股权转让不是双方同意就可以,其需要满足规定......


·刑事诉讼法回避理由都有哪些?
      刑事诉讼是一个非常严谨的法律活动,必须要做到公开公正和透明,这样才能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了防止司法人员以权谋私,影响案件的走向,我国......


·项目融资居间合同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项目融资居间合同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一、居间合同的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24条的规定:“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