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根据民事法律的规定债的主体是什么意思?

根据民事法律的规定债的主体是什么意思?
  
  建立债权债务关系之后,债的主体,需要履行一定的义务,虽然债权债务关系在现实生活中是比较常见的,但是仍旧有不少民事主体不知道债的主体是什么意思,所以本站我们给您整理了下列相关信息。债发省的原因主要有哪些呢?
  
  一、根据民事法律的规定债的主体是什么意思?
  
  任何与其他民事主体之间建立债权债务的民事主体,就属于债的主体。
  
  二、债的发生原因
  
  债有两类发生原因:
  
  ①意定之债(基于法律行为产生的债);
  
  ②法定之债(基于法律规定产生的债)。
  
  1、意定之债的发生原因。包括:
  
  ①合同;
  
  ②单方行为,如遗赠、捐助行为;
  
  ③共同行为,如订立设立公司的协议、公司章程。
  
  2、法定之债的发生原因。包括:
  
  ①侵权行为;
  
  ②无因管理;
  
  ③不当得利;
  
  ④缔约过失;
  
  ⑤拾得遗失物;
  
  ⑥亲属间的扶养请求权;
  
  ⑦受益人的法定补偿义务(《民通意见》第157条)
  
  按:
  
  ①上述法律关系被整合为一体,构成债之内在统一性的共同构成因素在于其法律效果的相同性。即上述各种法律事实,在形式上均产生相同的法律效果:一方当事人得向他方当事人请求为特定行为(给付)此种特定人有权请求特定人为特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法律关系,就是债。
  
  ②不过,在指导原则、社会功能及构成要件上,各种债并不相同:
  
  (a)合同之债,因当事人互相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旨在实践私法自治理念,其须受保护的,乃当事人之间的信赖及期待。
  
  (b)无因管理制度旨在适当界限禁止干预他人事务与奖励互助义行两项原则,使无法律上义务而为他人管理事务者,在一定要件下得享有权利、负担义务。
  
  (c)不当得利制度旨在调整欠缺法律上依据的财货变动,使无法律上原因而受利益,致他人受损害者,负返还所受利益之义务。
  
  (d)侵权行为制度旨在填补因故意或过失不法侵害他权益所生的损害,期能兼顾加害人的活动自由与被害人的保护。
  
  债的主体,可以与其他的主体之间建立债权债务关系,那么,债的主体是什么意思?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民事主体在建立债权债务关系之后,双方责任主体,需要履行相关的义务,若不履行义务,另一方责任主体,可以向司法机关提出诉讼请求。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丽江贷款无抵押无担保怎么办理?
      丽江贷款无抵押无担保怎么办理?一、什么是个人无抵押担保贷款?(一)个人无抵押贷款,又称个人无担保贷款,或者是信用贷款。一般而言,选用正规个人......


·一、江苏省高院醉驾是如何处罚的?
      一、江苏省高院醉驾是如何处罚的?酒后驾驶:1、酒后驾驶,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此前曾因酒驾被处罚,再次酒后驾驶的,......


·一、买卖不破租赁的条件是什么?
      一、买卖不破租赁的条件是什么1、存在合法有效的租赁合同要适用该制度,在所有权让与时,租赁合同应该已经成立并且生效,就是租赁关系须有效的存在......


·刑法中犯罪未遂如何处罚
      刑法中犯罪未遂如何处罚一、刑法中犯罪未遂如何处罚犯罪未遂是指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为犯罪未遂。对于未......


·怎么界定分居时间
      在分居离婚的时候,法律要求夫妻必须要是以感情不和而导致分居,并且分居的时间还要持续至少两年以上,否则的话不会做出离婚判决。那么实践中怎么界定......


·我国的司法鉴定有哪些特征?
      在现代社会,在许多的离婚案件中会涉及到亲子鉴定,这种鉴定是我国司法鉴定的一种,在现实生活中,存在着许多种类的司法鉴定,但是很多人对于这方面的......


·浅析高速公路征地拆迁费用总承包下的征地拆迁管理
      浅析高速公路征地拆迁费用总承包下的征地拆迁管理  征地拆迁作为高速建设的关键一环,影响着工程建设的造价和进度,我们以某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工作为......


·订立劳动合同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订立劳动合同时间是怎么规定的?签劳动合同是有时间限制的。法律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


·酒驾学习七天我必须每天到吗
      酒驾学习七天我必须每天到吗?酒驾学习七天驾驶员必须每天都去。《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记分满分教育和审验教育工作规范》第十一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


·其实预审说白了,也就是犯罪嫌疑人在公安部门被拘留期间,公安有
      其实预审说白了,也就是犯罪嫌疑人在公安部门被拘留期间,公安有专门的部门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预审的。因为犯罪嫌疑人的询问笔录也是作为案件审判的时候......


·节假日国庆节过路费免几天?
      节假日国庆节过路费免几天根据规定国庆节高速过路费免费时间为假日第一天00∶00开始,节假日最后一天24∶00结束。一般情况下国庆节放假时间为10月1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