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刑法九最新受贿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政府的执政能力主要依靠各地的行政机关,现在我国少部分公民对政府存在不信任感的这种情况,是因为在行政机关当中有极个别具有代表性的受贿案例,从这些受贿案例当中,其实折射出了很多现在我国的一些不良的社会风气。在这其中,公民也需要了解刑法九最新受贿的相关规定。
  
  一、刑法九最新受贿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刑法修正案九修改后对受贿罪的规定:
  
  第三百八十四条【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第三百八十五条【对犯受贿罪的处罚规定】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
  
  第三百八十二条【对犯贪污罪的处罚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二、受贿罪立案标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个人受贿数额在5千元以上的;
  
  2、个人受贿数额不满5千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因受贿行为而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2)故意刁难、要挟有关单位、个人,造成恶劣影响的;
  
  (3)强行索取财物的。
  
  (四)单位受贿案(第387条)
  
  单位受贿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行为。
  
  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必须同时具备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条件,且是情节严重的行为,才能构成单位受贿罪。
  
  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在经济往来中,在账外暗中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单位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单位受贿罪立案标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单位受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2、单位受贿数额不满10万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故意刁难、要挟有关单位、个人,造成恶劣影响的;
  
  (2)强行索取财物的;
  
  (3)致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我国的刑法修正案九当中,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如果触犯了刑法当中的受贿罪,在量刑的时候和贪污罪的量刑都是一样的,针对国家工作人员的受贿刑法当中保留了最严重的死刑。而且对个别社会影响力特别恶劣的受贿人员,经法院判决以后,将来在服刑期间不存在减刑、假释等这些情况。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房屋拆迁装修补偿的规定
      房屋拆迁装修补偿的规定一、房屋拆迁装修补偿的规定是怎样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国务院305号令)第24条的立法释义明确了:1、条例的立法原意在......


·对字体版权侵权怎么解决 一、对字体版权侵权怎么解决?
      对字体版权侵权怎么解决一、对字体版权侵权怎么解决?1、调解调解组织可以是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部门,也可以是其他社会团体和群众组织。著......


·抵押权和留置权有何区别
      抵押权和留置权有何区别留置权和抵押权都是担保物权,都可以动产为标的物。两者的区别主要在于:(1)设立的条件不同。留置权直接依据法律的规定发生,属......


·合同的本质特征是什么?
      合同的本质特征是什么?一、合同的本质特征是什么?1、合同是双方意思表示的外部表现。主要是合同的订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基本内容或......


·对于医疗事故官司如何打
      对于医疗事故官司如何打应该这样打医疗事故官司:首先要做的是马上要求封存病历。请注意,病历是医疗事故案件的核心证据。即使的确造成医疗事故,患者......


·一、法律规定遗嘱继承无需公示吗?
      一、法律规定遗嘱继承无需公示吗?需要公示,具体情况如下:1,法律没有规定遗嘱必须在什么时间公布,一般是在被继承人去世后,继承开始时公布遗嘱......


·一、供养亲属抚恤金范围的规定是什么?
      一、供养亲属抚恤金范围的规定是什么?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具体指的是该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


·征地补偿斜坡山怎么算面积
      征地补偿斜坡山怎么算面积一、征地补偿斜坡山怎么算面积?斜坡山的面积实测面积计算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10条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


·一、买卖不破租赁的五种例外有哪些?
      一、买卖不破租赁的五种例外有哪些?1、动产租赁的限制适用从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产生的历史条件及各国立法规定来看,该原则应当不适用于动产租赁。2、在不......


·一、分居六年算自动离婚吗?
      一、分居六年算自动离婚吗?分居六年,不算自动离婚。分居多久也不能算自动离婚,法律不承认自动离婚。我国只规定了两种离婚方式:双方自愿离婚和起诉......


·国家赔偿如何追责个人责任
      国家赔偿如何追责个人责任但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对于执行职务过程中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或者实施了特定行为如贪污受贿,徇私,枉法裁判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