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辖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处理所管辖的区域或者道路内发生的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发生地管辖不明的,最先发现或者最先接到报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先行救助受伤人员,进行现场前期处理。管辖确定后,由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处理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交通事故,或者指定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限时将案件移送其他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二、受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的,应当登记备查,记录报警时间、报警人姓名、单位、联系电话、发生交通事故时间、地点、车辆类型、车辆牌号、是否载有危险物品、人员伤亡等简要情况。涉嫌交通肇事逃逸的,还应当详细询问并记录肇事车辆的颜色、特征及其逃逸方向等有关情况。报警人不报姓名的,应当记录在案。报警人不愿意公开姓名的,应当为其保密。当事人未在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当事人应当在提出请求后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供交通事故证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接到当事人提供的交通事故证据材料之日起对交通事故进行调查。当事人未提供交通事故证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现场变动、证据灭失,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交通事故从报警到申报到交通事故诉讼管辖法院受理,中间还有很长的一段时间。尽管这不一定构成犯罪,但是在无法协商解决的时候或者是发现有什么异常情况的时候,要第一时间报警,并且要在警察来临之前保护好现场,或者是拍照留证据,这才可能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法律规定专利权能否质押2023
专利权能否质押根据《担保法》第七十五条规定,下列权利可以质押:(一)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二)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三......
·淮北公租房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淮北公租房的申请条件是什么?在生活中,有许多人或者家庭由于贫困无法负担房屋的租金,对此政府推出了公租房,低廉的租金可以提高贫困家庭的生活水......
·一、交通事故医保部分规定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医保部分规定是什么?交通事故医保部分规定是在医疗费符合保险当中的部分可以予以保险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安......
·公司债券担保证券是什么?
公司债券担保证券是什么意思一、公司债券1、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公司债券是公司债的表现形......
·对合同履行地中的“接收货币一方”如何理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的内容如下:第一款: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
·最高人民法院定罪量刑有什么方法?
对于犯罪嫌疑人确认犯了某种最之后,需要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犯罪处罚,那么犯罪处罚是根据什么来进行制定犯罪处罚标准的?关于判刑,判刑的期限是怎样规......
·主合同无效补充合同有效吗
主合同无效补充合同有效吗一、主合同无效补充合同有效吗如果主合同已经实际履行,主合同及补充协议均有效。主合同尚未生效,补充协议内容可独立履......
·公司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该怎么赔偿
公司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该怎么赔偿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
·家庭暴力离婚时赔偿金一般是多少?
家庭暴力离婚时赔偿金一般是多少?一、家庭暴力离婚时赔偿金一般是多少?家庭暴力离婚时赔偿金一般是为几百到几千元不等,具体的法律规定如下:1......
·与丈夫性格不合该怎样申请单方面离婚
与丈夫性格不合该怎样申请单方面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
·在我国怎样撤销工伤认定
其实理论上来说,员工的工伤与否是需要经过工伤认定以后才可以的。工伤认定的结果在一般情况下肯定是比较公平公正的,不过也并不排除在遇到工伤以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