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定金未交付的定金合同是否成立

在一些交易中,当事人往往会约定先交付一定的定金,与此同时也会签订相应的定金合同。要注意都是定金合同本身属于特殊的合同,此时合同是否成立,与定金的交付存在必然的联系。那从法律角度来看的话,定金未交付的定金合同是否成立呢?接下来,本站我们就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定金未交付的定金合同是否成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5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金合同是担保主合同履行的从合同,以担保主合同的履行为目的,定金不交付,定金的担保目的则无法实现。同时定金合同属于实践性合同,必须以定金的实际交付作为合同成立的要件。因此,定金未实际交付,定金合同就未成立。
  二、定金合同怎样才算成立?
  合同法上合同成立的要件:(一)要有两个以上合同当事人;(二)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定金合同除需具备一般合同的成立要件外,定金的成立须由当事人订立书面合同。一般合同的生效要件:1、当事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识表示真实;3、合同内容合法。定金合同的生效除具备一般合同的生效要件外还需具备以下特殊要件:1、定金合同以主合同的有效为前提。主合同无效或被撤销时,定金合同不能生效,已交付定金的一方有权要求返还定金;2、定金合同为实践性合同,以定金的交付为要件;3、定金的数额应少于合同应给付的款项,其具体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能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综合上文所述,我们也清楚了这个定金合同其实是属于实践性合同的,也就是说要想定金合同成立,那么此时必须要交付定金才行,如果当事人没有交付定金的话,则也就意味着此时的定金合同是无法成立的,而不要说生效的问题了。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薪酬福利专员工作内容?
      薪酬福利专员也就是负责企业薪酬福利管理的人员,薪酬福利包括工资、保险等内容,那薪酬福利专员工作内容都包括哪些,这个职位对于从业人员有什么要求......


·买卖合同管辖权异议应该在什么时候提出
      买卖合同管辖权异议应该在什么时候提出一、买卖合同管辖权异议应该在什么时候提出?买卖合同管辖权异议应该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中华人民共和......


·成立贩毒罪能不能判缓刑
      成立贩毒罪能不能判缓刑贩毒罪是否缓刑要看其犯罪的情节。1、缓刑适用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被判处超过3年有期徒刑的......


·夫妻的婚姻效力问题可以上诉吗
      夫妻的婚姻效力问题可以上诉吗一、夫妻的婚姻效力问题可以上诉吗?夫妻的婚姻效力问题不可以上诉。根据法律规定,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并且......


·一般抚养费是多少钱 子女抚养费的支付标准是什么
      夫妻在离婚的时候,除了要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作出处理外,与此同时也要确定抚养费数额,毕竟对于没有获得抚养权的一方来讲,此时需要通过支付抚养费......


·山东农村拆迁补偿政策有哪些具体内容?
      山东农村拆迁补偿政策有哪些具体内容?一、山东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以及建制虽然不撤销,但不具备易......


·司法鉴定牙齿要多少钱?
      打架斗殴事件的发生多少会给当事人带来人身伤害,为了明确责任,确定赔偿金额,当事人要做一个伤情司法鉴定。谁提出司法鉴定申请,谁就要预交一笔费用......


·法院为什么不当庭宣判结果
      当庭宣判是以案情简单、案件事实清楚、法庭已查明案件事实和证据、并能正确使用法律等为前提条件。如果案情复杂、法院查明的证据和事实不足等,会定期......


·员工复工后感染算工伤吗?
      员工复工后感染算工伤吗?员工复工后感染不算工伤,根据《关于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有关保障问题的通知》(人力资源......


·重庆征地补偿最新标准
      重庆征地补偿最新标准征地补偿的问题一直是征收人与被征收人最大的矛盾所在,进行土地征收给被征收人带来的经济损失很大,很多人不愿意土地被征收,......


·加强合同管理的措施有哪些?
      加强合同管理的措施有哪些?一、增强合同风险防范意识在项目管理中,没有风险的合同是绝对没有的。过去,企业在合同谈判和签订中,由于合同风险防范......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