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数个抚养人怎么算实例?

未成年孩子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父母不履行既定的义务,将有可能导致孩子不能健康的成长,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利益,我国立法机关制定了相关的法律规范,限制父母的监护行为,一般来说,一个孩子有多个抚养人,那么,数个抚养人怎么算实例?
  一、数个抚养人怎么算实例?
  1、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2、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3、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4、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5、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二、抚养费支付标准
  1、 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按月工资收入的20~30%比例给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2、 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和抚养费的范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条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第9条规定: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根据以上规定, 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按月打入孩子抚养费的专用账户或在探视孩子时支付,实践中,很多当事人都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因为这样一来省去要钱的麻烦,二来可以折抵给付对方房款。但是,是否采用一次性的支付方式,法院要看对方的实际支付能力,以及对方当事人的态度。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同意一次性支付的,法院不会判令其一次性支付。抚养费不单指生活费,《婚姻法》解释(一)第21条明确规定:“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所以,在离婚时,除生活费外,要充分考虑教育费和医疗费,在抚养费的标准(20~30%比例)范围内争取较高的比例。3、在哪些情形,对十八岁周岁以上(已成年)的子女,父母有抚养费的义务一般情况下,父母抚养子女的义务截止到子女十八周岁。超出十八周岁,父母没有法定抚养义务,包括子女上大学期间的抚养费。同时《婚姻法》第21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婚姻法》解释(一)第20条规定 “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需要由抚养权的各方主体,通过协议的方式,确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对于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则需要在书写诉状之后,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需要遵守最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进行判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醉驾扣车取车流程是怎样的
      醉驾扣车取车流程是怎样的醉驾车辆被扣取车流程是在接受完行政处罚以后,将车提回来,当事人也可以与交通部门协商。扣车是用来检定车辆性能的,检定......


·起诉离婚财产怎么分
      起诉离婚财产怎么分1、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


·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多少
      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多少人监事会是公司中比较重要的一个部门。一般情况下,一些比较正规的大型企业,公司都设立的有监事会,并且监事会有自己的工作......


·离婚诉讼开庭流程是怎样的 一、离婚诉讼开庭流程是怎样的?
      离婚诉讼开庭流程是怎样的一、离婚诉讼开庭流程是怎样的?离婚诉讼开庭需要遵守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当庭宣判的流程,具体的流程如下:1、庭审前的......


·股权的转让价如何计算,有什么注意事项
      股权的转让价如何计算,有什么注意事项不论是股东自愿转让股权还是由法院强制股东转让股权,对转让价格的确定都是股权转让中一个十分重要的方面。股东和......


·海外并购基金的不足怎么办,内容有哪些
      海外并购基金的不足怎么办,内容有哪些一、海外并购的资金来源并购的钱从哪来其实要解决的是上市公司并购的融资方式。上市公司并购所需的资金一般来......


·主动提出离职还有年假吗
      主动提出离职还有年假吗有年假的。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年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工作报酬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并支付未......


·纳税人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什么
      纳税人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什么?应纳税所得额是指按照税法规定,确定纳税人在一定期间所获得的所有应税收入减除在该纳税期间依法允许减除的各种支出后的余......


·民事诉讼上诉的条件?
      民事诉讼上诉的条件?民事诉讼法是国家的基本部门法之一,民事诉讼法学与仲裁法学则是我国法学体系中重要学科。其内容丰富,涉及面广,实用性强,在社......


·退休后返聘是否属于劳动关系?
      退休后返聘是指员工在单位工作已经达到退休年龄,在办理了退休手续之后又重新回到原单位工作的情况。我们知道,劳动者为单位工作,双方就具有劳动关系......


·医疗事故司法鉴定几天内提出?
      医疗事故司法鉴定几天内提出?一、医疗鉴定的作用可作为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纠纷的依据、是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医疗纠纷案件的法定依据、是卫生行政部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