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形有哪些?

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形有哪些?一、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形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根据该条款,违约情形划分为两大类:第一类是不履行合同义务,第二类是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
  1、所谓不履行合同义务,又称毁约行为,指债务人拒绝履行任何合同义务。
  2、所谓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是指迟延履行合同义务、履行合同义务有瑕疵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
  ⑴迟延履行合同义务,是指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届满后,债务人无正当理由仍未履行合同债务。如果合同未对履行期限作出规定,那么债务人在债权人提出履行催告后仍未履行债务的,则构成了履行迟延。
  ⑵所谓履行合同义务有瑕疵,是指合同债务人所作履行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
  ⑶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主要指部分履行、履行方法不当、履行地点不当及其他违反合同附随义务的行为。
  二、合同违约的情况
  1、由于合同主体方面的原因而造成违约。
  ⑴在合同中经常因为对对方的资信情况了解不全面或者根本不了解,在签约时没有认真考虑对方是否具有履约能力,从而造成合同不能履行。
  ⑵企业合并或者兼并、分立、甚至破产的现象也时常发生,这些情况也往往导致企业订立的合同难以得到履行。另外,三个以上企业之间互相存在着的很复杂的连环经济业务往来关系,一旦其中一个环节发生问题,就会造成其他环节中断,从而导致有关合同不能履行。
  ⑶一些不法商人在经济交往中心怀不轨意图或者故意实施毁约行为,造成合同得不到履行。
  2、由于合同的标的不明确、不具体而造成的违约。
  ⑴一是标的物的质量不明确、不具体或者样品与交付的产品相差太远。
  ⑵是标的物的价款规定不明确、不具体,有的没有规定计价单位,有的没有规定计价货币,有的没有规定保值条款。
  ⑶是数量条款规定不明确,经常出现的是交货不足。
  ⑷是技术条款规定的不具体或者有漏洞,给外商以可乘之机。
  3、由于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不明确、不完备而造成的违约。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不明,容易使当事人误解或者曲解,致使当事人违约。
  4、由于主管机关对合同审查、管理不严,合同缺乏可行性研究,所签合同不能履行。
  5、市场行情变化或者价格大幅升降,从而影响合同的全面履行,造成当事人违约。
  6、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事件而导致合同不能履行。
  7、因发生情势变更而导致合同当事人违约。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讲述的两大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形以及合同违约的七种情况,可以看出,当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不按合同履行时,是要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的责任,当事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解决。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犯重婚罪负什么刑事责任
      一、犯重婚罪负什么刑事责任犯重婚罪的法律责任有以下规定:《婚姻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对重婚的,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


·刑事案件判刑前要通知交罚金吗
      刑事案件判刑前要通知交罚金吗一、刑事案件判刑前要通知交罚金吗?判刑前不会通知交罚金的,法院的判处罚金会在判决书中作出缴纳时间的判决事项的,......


·一、农村股份继承诉讼标的减少可以退诉讼费吗?
      一、农村股份继承诉讼标的减少可以退诉讼费吗?如果发生原告将标的额降低,可以申请退回部分诉讼费。《诉讼费用交纳办法》(2007年4月1日起施行),......


·犯罪嫌疑人被判了缓刑羁押的怎么算
      犯罪嫌疑人被判了缓刑羁押的怎么算一、犯罪嫌疑人被判了缓刑羁押的怎么算?判决缓刑的考验期应该从判决之日起计算,判决前曾否羁押,与缓刑期间起算......


·不属于交通事故的几种情形
      不属于交通事故的几种情形(一)厂矿、油田、农场、林场自建的专用道路,农村耕道、机关、学校、单位大院、车站、机场、港口货场内以及住宅区楼群之间......


·酒后驾驶机动车一次会记几分
      酒后驾驶机动车一次会记几分?1、酒后驾驶机动车一次扣12分。酒后驾驶,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此前曾因酒驾被处罚,再次酒后......


·劳动合同违约金比例是多少呢
      劳动合同违约金比例是多少呢一、劳动合同违约金比例是多少呢违约金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或者由法律规定的,一方违约时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货......


·交通事故保险报案需要注意什么?
      新手上路,经验有限,容易发生交通事故,现在大多数人都买了车险,但可能由于经验不足,或者对保险了解不到位而导致无法理赔,在这里,我们将为您介绍交通......


·未收到邮件诉讼时效不中断吗?
      未收到邮件诉讼时效不中断吗?可以导致诉讼时效中断,具体情况如下:1、对于被告即债务人已签收的邮件,无论是债务人的传达室、收发人员签收,或者其工......


·署名权是版权的什么权利
      署名权是版权的什么权利署名权是一项重要的著作权,它与发表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性权共同构成了著作权中的著作人身权。在伯尔尼公约中,署名权被......


·案子送检察院一定会批捕吗
      一、案子送检察院一定会批捕吗?不一定批准逮捕,具体看案件情况。根据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办理刑事案件规则的规定,逮捕的条件为:1、有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