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医疗事故鉴定费用谁出?

在发生了医疗事故之后,往往需要对患者作出相应的鉴定,看实际造成的损害程度是怎样的,这也是为日后作出医疗事故赔偿提供依据。但是进行相关的鉴定必然会涉及到费用,那此时医疗事故鉴定费用谁出呢?接下来,本站我们就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吧。一、医疗事故鉴定费用谁出1、鉴定费用的承担原则法鉴定机构应当统一收取司法鉴定费用,收费的项目和标准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司法鉴定的鉴定费仍然是按照,谁提出,谁预先缴纳的原则。因此,最终的鉴定费用的承担还是与鉴定结果相关系的。按照我国司法鉴定规则的规定,经过鉴定,属于医疗机构存在医疗过错行为、造成医疗损害结果、医疗机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鉴定费用由医疗机构按照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比例承担法律责任。也就是说,谁提出做司法鉴定的谁应当预先缴纳鉴定费用,如果医疗机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由医疗机构承担法律则比例的鉴定费用,将退还部分或者全部的患者及其家属的预缴费用。如果经过鉴定医疗机构没有过错、不承担法律责任的的,谁提出的司法鉴定申请,谁负责承担鉴定费用。如果是医疗机构提出的申请的,由医疗机构承担,由患者及其家属提出的申请的,由患者及其家属承担。如果是在诉讼中,法庭申请委托的,通常是双方当事人各预交一半。2、鉴定费用的减免在我国的双方鉴定规则中没有具体规定,鉴定费减免的情况。但是,我国各个地方都有出台,减免交纳鉴定费的辅助性法规,对符合法律援助的委托人申请司法鉴定,凭法律援助机构受理法律援助申请的通知,或人民法院提供司法救助的通知,或司法鉴定机构所在地县级以上司法行政机关作出的应予法律援助的通知,司法鉴定机构予以减半或免收鉴定费。因此,如果患者及其家属因为,经济困难无法交纳鉴定费的,可以查看本地方的司法局的相关规定,积极申请法律援助,争取减免鉴定费用。3、收费标准的确定由于我国幅员辽阔,全国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不统一,因此,我国的相关法规也规定了司法鉴定费用本地化的原则,也就是根据本地经济发展水平的实际情况来确定,鉴定费用的收费标准。二、医疗事故鉴定书的内容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要求;2、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和医学会的调查材料;3、对鉴定过程的说明;4、医疗行为是否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5、医疗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6、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7、医疗事故等级;8、对医疗事故患者的医疗护理医学建议。经鉴定为医疗事故的,鉴定结论应当包括上款(四)至(八)项内容;经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应当在鉴定结论中说明理由。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格式由中华医学会统一制定。其实现在进行很多事故的鉴定都不会是免费的,但要是存在一些特殊的情况,此时也是可以适当的减免鉴定费用的。至于医疗事故鉴定费用谁出,目前还是遵循谁提出谁预先缴纳的原则,但实际上鉴定费用的承担还是与鉴定结果相关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昨晚喝酒今天下午开车算酒驾吗
      要看具体情况。一般来说,如果头一天喝得比较多,我们建议第二天最好别开车,至少得歇24小时,这样稳妥一点。一般24小时以后不太会出现问题。目前尚未......


·一、未成年孩子的抚养费到底怎么算?
      一、未成年孩子的抚养费到底怎么算?未成年孩子的抚养费的计算方法具体如下:1、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承担两个......


·挪用资金罪可以适用缓刑吗
      挪用资金罪可以适用缓刑吗构成挪用资金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被告人宣告缓刑。但是需要符合缓刑的条件。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的规定,公司、企业或......


·一、法律上劳动监察是什么意思?
      一、法律上劳动监察是什么意思?劳动监督是指法定监督主体为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依法对用人单位和劳动服务主体遵守劳动法的情况实行检查、督促、纠......


·单位能与三期女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吗?
      单位能与三期女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吗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享受特殊劳动保护,在上述期限内,用人单位不得......


·信用卡逾期一年还不上怎么办?
      信用卡逾期一年还不上怎么办?1、会产生高额的逾期利息。2、会被银行向法院起诉,将产生诉讼费用、律师费用等经济损失。3、个人会有不良信用记录,对以......


·商业佣金变行贿后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一、商业佣金变行贿后的处罚标准是什么?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条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


·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怎么进行的?
      在进行划分交通事故的责任的时候,我们对于不同的车辆的类型是有一定的区别的。那么,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怎么进行的呢?机动车与行人之......


·物权损害赔偿诉讼时效是多久?
      物权是是物的主人对物所享有的所有、转让、收益、处分等权利,法律上的物,是一种有形的可以触摸到的物体,物权损害赔偿诉讼时效就是物主所享有的对物......


·保险业偷税漏税犯罪吗?
      一、保险业偷税漏税犯罪吗涉嫌逃税罪,需要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定代表人的行为即代表了公司法人的意志。主要由法定代表人和其他涉案高管承担。公......


·江苏开设赌场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江苏开设赌场罪量刑标准是什么?《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