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子女抚养权确定原则
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是贯穿于本法的基本原则,也是处理离婚后子女抚养归属问题的出发点,只有在此前提下,再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对离婚后的子女抚养问题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情况:
(一) 应考虑父母双方的个人素质、对子女的责任感、家庭环境、父母与子女的感情等因素。
(二) 应考虑不能生育和再婚有困难的父或母的合理要求。
(三) 在双方的各种条件都基本相同的情况下,原则上由经济能力较强的一方抚养。
(四)10岁以上有识别能力的子女,无论随父还是随母,都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
二、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判谁
《婚姻法》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上述规定,仅仅解决了哺乳期的子女原则上由母亲抚养(注:哺乳期是两周岁),但是并没有明确规定哺乳期满后子女抚养权如何判决,也没有明确“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的具体操作办法,离婚当事人仍然明白。下面我引用一下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也许会帮助您了解。
最高人民法院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二)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三)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四)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相信您在看完了上文之后,已经知道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判谁了吧。通常在离婚夫妻争夺孩子抚养权的时候,向法院提起了诉讼,那么此时才会涉及到抚养权的判决问题。现实中,如果离婚夫妻可以协商约定抚养方面的问题,自然是最好的,同时对孩子造成的伤害也比较小。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期满而不申请续期会影响使用吗
一、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期满而不申请续期会影响使用吗不妨碍继续使用,即业主不需要提出续期申请,不需要缴费,可正常办理交易和登记手续。国有建......
·故意杀人死亡赔偿金是多少
故意杀人罪是我国刑法中最恶劣的犯罪行为之一,是指刻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凡是构成故意杀人罪的犯罪人员都需向受害者支付一定的赔偿金额,但赔......
·收养孤儿申请书怎么写,有什么收养条件
收养孤儿申请书怎么写,有什么收养条件一、收养孤儿申请书怎么写收养申请书的内容必须包括收养人年龄、何时结婚、何原因无子女、婴儿性别、出生时间......
·涉嫌经济合同诈骗如何判刑
涉嫌经济合同诈骗如何判刑一、什么是涉嫌经济合同诈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
·公司转让需要经过多少股东同意?
公司转让需要经过多少股东同意?《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
·减刑的类型有哪些,哪些情况能够减刑
在我国,实际执行的刑期总是比判罚的刑期要短,主要是因为减刑制度的存在。针对不同的表现,有不同类型的减刑,那减刑的类型有哪些?只有在满足了法律......
·原始取得权利主体形式有哪些?
原始取得权利主体形式有哪些?中国的原始取得主要形式包括:劳动生产、收益、孳息、添附、无主财产、拾得无主物、失散的饲养动物、先占、没收、征收、税......
·双方都有精神病的怎么离婚?
双方都有精神病的怎么离婚?直接向法院进行提出离婚或者自行办理婚姻登记,《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法定提出离婚的理由第五项中指出“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