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两限房可以出售吗

两限房可以出售吗
  1、两限房,是指两限就是限制价格,限价不是死价,它的价格有个上限,也就是不论你卖多少,都不能超过这个价格。依据规定规定,限价房购房人在取得房屋权证或契税完税证明未满5年的,不得出售,确需出售的政府折旧后回购。满5年的,购房人应按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和限价房价格之差的35%上交土地收益金,上交后可以转让。2、对于两限房,其不同于经济适用房,从其土地属性而言,经济适用房所用的土地是国家以划拨方式无偿提供给开发商使用的,而两限房的用地是政府以竞地价、竞房价的方式出让给开发商的,由此可见,二者的土地使用权的属性是不相同的。3、两限房应受5年内不得转让的规定约束,购买限价房在5年内不得转让,确需转让的可向保障部门申请回购,回够价格按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确定;满5年转让限价房要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房价和限价房差价的一定比例缴纳土地收益价款。
  二、出售两限房有什么限制条件
  可以买卖,但是有一些限制,从本质来说还是商品房,是可以进行上市交易的,但是,因为是低廉的限价房,所以国家对于限价房的买卖也进行了相应的限制。1、购得限价房的家庭需在交房之日起一年内入住。2、限制:限价房8年内不得上市转让。3、购得限价房的同时不得再申请其他政策保障性住房。4、已经承租廉租房等优惠政策住房的家庭,在申请暂停租金补助或优惠,且已按市场租金标准缴交租金后,由市公房管理出相关证明,视为退出原承租住房,可以再申请购买限价商品房房。5、政府在限价房的土地出让、税费减免、限定房价、购房申购以及房屋销售等各个环节均有介入,并给于一定的优惠。它和经济适用房等也或多或少有些相近的地方。首先在这里给您解释一下什么是两限房,他指的是限制价格的房子。也就是说,国家对于这个房子,它是有一个最高的上线。其次就是两限房,他出售的条件必须是在取得房产证五年之内不能够进行买卖。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各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案范围有哪些
      各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案范围有哪些各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案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二条之规定......


·破产清算程序的特点
      破产清算程序的特点一、破产清算程序的特点1、股东会做出解散公司的决议;2、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二、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未成年子女的身心健康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未成年子女的身心健康,不太健全,所以他是需要监护人进行监护的防止他们做错事情,当然我们国家对于监护人的职责有着明确的规定......


·抢劫罪减轻处罚的情形辩护词是怎样的
      抢劫罪减轻处罚的情形辩护词是怎样的1、有自首情节的,可以在2-4个量刑格内从轻处罚或者减轻处罚。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者虽被发......


·无过错责任免责事由是怎么规定的
      ?关于无过错责任相信您应该从字面上就能有一个大概的认识,这也就验证了您平时在生活当中经常说的一句话,有的时候不是道歉就能够解决问题的。虽然当事......


·一方重婚生子有继承权吗
      一方重婚生子有继承权吗认定一方存在重婚行为,而同时也与第三人生育了子女的,通常这样的子女是属于非婚生子女。但是,根据我国《民法典》中的规定,......


·合同签了但是没拿到手算生效吗?
      合同签了但是没拿到手算生效吗?一、合同签了但是没拿到手算生效吗没拿到手不影响合同生效。《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合同的生效依法成立的合同......


·劳动者做工伤鉴定要病历本吗
      劳动者做工伤鉴定要病历本吗劳动者向当地的社保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的,是需要诊断证明和病历的,还需要提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资料......


·从批捕到开庭的司法程序一般要多久时间?
      一、从批捕到开庭的司法程序一般要多久时间?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检察院批准逮捕后公安机关的侦查期限一般为2个月,但是案情复杂,经过批准可以延长......


·新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家庭主妇是如何分配的?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婚姻法》同时废止。离婚后的财产分配问题是很多人所关注的,因为在离婚之后最容易出现纠纷的就是财产的分配问......


·一、转继承遗产税需要缴纳吗?
      一、转继承遗产税需要缴纳吗?目前我国还没开始征收遗产税,故此转继承遗产税是不需要缴纳的。继承遗产时需要缴纳的费用具体如下:1、继承权公证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