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解决中小国有建筑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解决中小国有建筑企业融资难的问题难的办法:
一、降低直接融资门槛,扩大直接融资空间
我国的资本市场布局、功能定位存在不合理的情况,这是因为我国的资本市场过于单一,再加上国家采取了行政管制的措施,使得这些问题更为严重,也因此,中小企业对融资的需求得不到满足,融资问题难以得到解决。虽然中小板和仓lJ业板相继推出,但经常而临几百家企业排队等待审批的情形,IPO名额受限,因此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狭窄,市场矛盾突出。本文将从以下几方面提出完善我国资本市场的一些建议,以便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困难问题:1、有针对性地制定符合中小企业特点的发行审批制度。深圳交易所中的中小板在上市标准、发行条件以及监管水平等各方面都和主板上市公司相同,不过由于中小板上市公司的前身是各地的民营企业,因此他们的规模、还债能力等皆不比主板上市公司,所以在制定发行审批制度时,要考虑到这些企业的特点,制定、实行差别化的制度。2、完善多层次的资本市场的建设。作为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就业的主体,中小企业在我国总企业数中所占的比例超过了99%,然而能够在创业板或中小板上市的却少之又少。2011年3月,我国证监会表明会在“十二五”的规划期间积极进行场外的资本市场的建设工作,在全国范围内扩大新三板的试点,放宽条件,让属于国家级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并符合要求,且未上市的股份公司能够进入证券公司,进而通过代办股份转让系统对股份进行公开的转让。这样一来,政府补助和银行贷款不再是这些企业唯一的融资出路,因为新三板的保障让主动投资的股权投资基金会不断增多,他们在给予这些企业融资平台的同时,还为私募股权基金(向新三板高新企业投资)留出后路。3、加强债券市场建设。重股票、轻债券的现象在建设资本市场时屡见不鲜,我国的债券发行相对股票市场而言更早,但发展却较为滞后。债券的衍生产品十分丰富,作为多种融资工具中的一种,它还拥有抵税的功能;债券对投资者来说风险相对较小,因为它不存在股权稀释的问题,鉴于此,我国应当加强债券市场的发展力度。美国拥有发展时间长、规模庞大的公司债券发行市场,企业筹资按照公司债券、股票和银行贷款的顺序筹资,银行融资的比例远不及债券发行。这是因为美国在企业发行债券的问题上的原则相对自由,他们对于发行债券所造成的负债总额没有法律上的限制,企业可发行多种债券,中小企业在发行无资信评估等级或等级较低的债券上具有优势;企业只要和主承销商协商好发行总额、条件等问题便可决定发行。而我国,国有的大型企业和政策性的金融机构才是发行债券的主体,国家对债券的发行规模和资金使用都加以严格规定,受多种因素影响,我国的债券市场难以获得发展进步。因此,我们应当重视监管多于发行,让投资者选择债券的品种,使其监管作用得到发挥,促进市场的淘汰机制形成。
二、对中小企业的间接融资市场进行完善,培育中小型金融机构
目前,直接资本市场的建设、完善相当受重视,不过在当前的市场情况下,我国的中小企业仍然主要依靠商业银行体系获取资金,为确保中小企业的资金来源,同时避免它们对金融系统产生负面影响,需要在以下的方面努力:首先,将市场竞争机制引进。国有的商业银行拥有垄断地位,因此缺少竞争,资金的使用效率低下,进而会动摇宏观经济稳定发展。所以要提高股份制银行参与中小企业的信贷活动中,针对这些企业的贷款推出创新的金融产品,利用社会资源,为他们提供更好的金融服务。2001年,深圳的发展银行首次针对我国的中小企业在广东地区试行供应链金融,供应链金融指由银行为配套中小企业嫁接核心的企业信用,为其提供信贷上的支持,这次试行效果良好;2006年,这一品牌被正式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其次,为中小企业建立并完善贷款担保公司。中小企业的规模相对较小,缺少自有资金,且信誉和经营的透明度低,其信贷风险相对较大,所以银行会谨慎投资,甚至存在“惜贷”的行为。所以有必要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担保,这项服务由专业的担保公司来提供,自然更便于中小企业进行贷款融资。而且,贷款担保公司既可以为中小企业增信,又能降低银行信贷的风险,对中小企业融资难、发展银行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服务具有重要意义。这些办法都是根据我国现阶段中小企业的实际情况二制定的,故而具有较高的实施性。但是,若想在其他企业中脱颖而出,企业的经营者需要提高自身的能力。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合同争议法院管辖如何确定?
合同争议法院管辖如何确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当事人已经约定管辖的,以约定的为准。当事人想约定管辖时,在不违反法院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情况......
·网络诈骗罪怎么判刑 诈骗罪量刑的法律规定
网络诈骗罪怎么判刑诈骗罪量刑的法律规定如今的诈骗手段可以说是越来越多样化了,要是自身防范意识比较差的话,那就有可能被骗。现在通过互联网科技实......
·继承权的丧失的情况有哪些
依现行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丧失继承权的事由,有以下四种: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不论是既遂......
·医疗事故赔偿死亡要给赔偿金吗
医疗事故赔偿死亡要给赔偿金吗一、医疗事故赔偿死亡要给赔偿金吗需要的,死亡赔偿金由以下部分构成(一)丧葬费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
·盗伐林木罪与滥伐林木罪的区别是什么?
在我国对于一些生态资源,法律是进行保护的。例如我国的森林资源,是绝对不允许私人以非法营利为目的进行大量的伐木的。这种行为不仅破坏了生态资源,......
·股票的形式及应当载明的主要事项
股票采用纸面形式或者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形式。 股票应当载明下列主要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登记成立的日期; ......
·2023年上海市工伤赔偿
上海市工伤赔偿项目是什么?(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二)住院伙食补......
·宝宝两周岁以内离婚抚养权归谁我国婚姻法规定
宝宝两周岁以内离婚抚养权归谁我国婚姻法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
·遗赠与赠与有哪些差别
遗赠是被继承人通过遗嘱的方式将财产赠与他人的行为。赠与是将财产无偿赠与他人的行为。遗赠与赠与表面看上去相似程度很高,那遗赠与赠与有哪些差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