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罪数额司法解释是如何规定的
一、盗窃罪的数额标准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结合当前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治安状况,现对盗窃罪数额认定标准规定如下:
(1)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五百元至二千元为起点。
(2)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五千元至二万元为起点。
(3)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三万元至十万元为起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上述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盗窃罪数额较大、数额巨大、
数额特别巨大的具体数额标准,并分别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备案。
二、盗窃罪应当如何处罚
(1)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4)具有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或者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5)在共同盗窃犯罪中,各共犯人基于共同的故意,实施了共同的犯罪行为的,应对共同盗窃行为所造成的危害后果负责。
(6)对于依法应当判处罚金刑的盗窃犯罪分子的,应当在1000元以上盗窃数额的2倍以下判处罚金。
(7)对于依法应当判处罚金刑,但没有盗窃数额或者无法计算盗窃数额的犯罪分子的,应当在1000元以上100000万元以下判处罚金。
相信您通过阅读以上这些规定,对盗窃罪数额司法解释是如何规定的这个问题也可以有一定了解了,个人盗窃的数额分为较大、巨大、特别巨大三种情况,上述材料中对这个分类已经做了详细的介绍了。像我们日常接触到的一些小偷小摸、扒窃之类的,与刑法规定的盗窃罪还是有明显区别的,希望上述资料能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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