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利害关系人的商标无效申请的情况有哪些?

利害关系人的商标无效申请的情况有哪些?1.主题不符合专利授予条件,包括:发明、实用新型的主题不具备新颖性、创造性或实用性;外观设计专利的主题不具备新颖性或者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2.专利申请中的不合法情形:说明书没有充分公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授权专利的权利要求书没有以说明书为依据;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超出规定的范围;专利权的主题不符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的定义;同时申请的协商授权原则;授权专利的权利要求书不清楚、不简明或者缺少解决其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3.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情形,包括: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情形;科学发现等法律规定不授予专利权的情形;4.重复授权的情形: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即一个发明创造只向一个人(最先申请的人)授予专利权。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出现上述情形不能取得专利权,已经取得专利权的,可以宣告其无效。二、具体情况商标局做出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当事人对商标局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并限期提出答辩。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维持注册商标或者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裁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商标裁定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商标无效宣告具体情况和程序有明确的规定,当事人需要对商标申请无效宣告的,还需要结合实际来进行合法的处理。当事人可以对侵权的商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商标管理部门提出无效宣告,并由商标管理部门审查后作出裁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怎么通过和解追讨债务
      怎么通过和解追讨债务一、怎么通过和解追讨债务协商和解是指债权债务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直接进行协商或邀请第三人从中斡旋,解决纠纷。债......


·土地使用权禁止抵押是合理的吗?
      一、土地使用权禁止抵押是合理的吗?土地使用权禁止抵押是合理的,但是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根据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有......


·对于分居2年怎么证明?
      对于分居2年怎么证明?一、对于分居2年怎么证明?协议离婚是不需要证据的,只要双方都同意离婚就可以了。但是诉讼离婚一定要证据证明你们因感情不......


·法定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有哪些
      只有通过劳动,才能创造社会价值,推动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当我们入职后需要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劳动关系的确认对于维护劳动者合法权......


·标的4万的诉讼费是多少?
      标的4万的诉讼费是多少?按照我国的《民事诉讼法》第十一条第三款规定:按照诉讼请求的金额决定。第一种、超过一万元的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


·一、微信被骗800可以立案吗
      一、微信被骗800可以立案吗这个要看当地的立案标准了,一般被骗后:1、保存好相关的对话的截图,汇款的凭证等相关证据。2、然后向当地的公安机关......


·劳动合同有效期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劳动合同有效期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劳动合同签订几年,法律并无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即可。用人单位可以选择与劳动者一年签订一次劳动合同。但......


·一般交通事故伤者乱要钱怎么办
      一般交通事故伤者乱要钱怎么办如果不在赔偿范围内就不会赔偿的,下列情况下,应当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的免赔金额,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1、机动车损......


·行政处罚没收程序流程是怎样的?
      行政处罚没收程序流程是怎样的?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若发现行政相对人有违法收入的,会按照行政处罚没收程序流程将此部分财产......


·一般入户调查多久才拆
      各地的进展程度不一样。首先是初次入户调查工作,当地政府工作人员带领拆迁公司、评估公司、审计公司对占地面积、房屋面积、房屋结构、装修及附属物、......


·离婚起诉之后一般多长时间开庭
      一、离婚起诉之后一般多长时间开庭一般而言,对于当事人起诉离婚的案件,离婚起诉后多久开庭,我国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但是对于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