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夫妻买房子还是婚内财产离婚时可以均等分割吗

一、夫妻买房子还是婚内财产离婚时可以均等分割吗?一般是可以均等分割的,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房产属于夫妻共有的情形有哪些?根据现行《婚姻法》及“婚姻法解释”等的规定,结合法律实务和生活实践,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1、婚姻期间夫妻双方共同购买的公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私有房屋;2、夫妻一方在婚前承租、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3、婚前以男女双方的积蓄共同购买的公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等房屋;4、由一方在婚前购买或自建,婚后又以共同财产组织重建的的房屋;仅有部分改建、扩建的,改扩建部分属夫妻共同所有;5、结婚前,父母出资购置的房屋,明确表示赠与夫妻双方的;6、结婚后,父母出资为双方购置的房屋,未明确表示赠与夫或妻一方的;7、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期间继承的房屋归夫妻共同所有,但遗嘱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除外;8、工作单位基于职工的劳动人事关系、职工工龄等福利分房形式分配的,并由夫妻双方出资购买的职工福利房等。其实有些婚内财产也不见得是共有财产,但房子确认是夫妻共同购买的话,离婚的时候就不应该归其中一个人所有。可是房产的分割处理起来可能会非常的复杂,除非夫妻两个人当时是一次性付清的房款,不然只要有房贷,实际上也没法过户。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一、婚前财产离婚后析产对方可以要求分割吗?
      一、婚前财产离婚后析产对方可以要求分割吗?不可以,根据法律的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前取得的财产属于婚前财产,这部分财产通常是被认定为夫妻个人财产......


·第一继承人遗产分配比例是怎样的
      我国《继承法》中规定的第一继承人包括了死者的配偶、子女以及父母。而同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在进行遗产继承的时候,在他们之间如何来继承遗产的呢?关......


·没有逮捕法院怎么处理?
      一、没有逮捕法院怎么处理?没有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法院也会开庭审理案件,《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


·初中被同学打了是故意伤害罪吗?
      初中被同学打了是故意伤害罪吗?一、初中被同学打了是故意伤害罪吗?初中被同学打了不是故意伤害罪,因为在这种状况之下,需要考虑到的是两个因素,......


·犯罪中止处罚的原则是什么
      犯罪中止处罚的原则是什么刑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中止犯的处罚原则较为特殊......


·婚前财产算夫妻共同的吗?
      婚前财产算夫妻共同的吗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曾在1993年的司法解释中......


·一、居民委员会如何指定监护人?
      一、居民委员会如何指定监护人?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


·一、交通事故中打成二级伤残能赔偿多少钱?
      一、交通事故中打成二级伤残能赔偿多少钱?能赔偿多少钱,要根据事故责任、伤者及其家属的实际情况才可以进行具体计算。因交通事故受伤而致二级伤......


·一、如果不知情第三者重婚罪认定吗?
      一、如果不知情第三者重婚罪认定吗?不认定为重婚罪,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只有在第三者明知对方已有配偶的情况下,故意与之结婚的(包括登记结婚......


·预付款保函生效条件,如何审核保函
      预付款保函生效条件,如何审核保函一、预付款保函生效条件预付款保函,是指担保人(银行)根据申请人(合同中的预收款人,通常情况下是出口商)的要求向受......


·群体寻衅滋事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经常可以在路上看到一些人随意的殴打他人,实际上这种行为就是无缘无故的寻衅滋事,在我国刑法当中规定了寻衅滋事罪来对这种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