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赃物是遗失物吗?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赃物是遗失物吗?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赃物是遗失物,原则上遗失物和赃物是不适用善意取得的,但是符合一定条件的遗失物和赃物是可以善意取得的。我国物权法规定了遗失物不得适用善意取得制度。但物权法又规定了取得两年之后适用。 最高人民法院于2014年10月30日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若干规定》全面放开了对赃物适用善意取得的范围,至此所有刑事案件中的赃物都适用善意取得。二、善意取得应该符合的条件:(一)出让人无权处分;(二)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第三人必须是善意的。善意一词是拉丁文bona fides来的,亦称不知情,指不知存在足以影响法律效力的事实的主观状态。我们这里所说的善意是指第三人不知道占有人系非法转让。善意取得,是第三人不知并不应知转让人是非法转让,一般是误信其为所有人或其他有处分权的人。例如,错误地认为动产的承租人、借用人、受寄人、运送人是所有人或其他有处分权的人,并且依转让物当时的环境,他也不应知道占有人系非法转让,如果是对让与人的行为能力、代理权的范围、意思表示的瑕疵发生误解,不受善意取得的保护。第三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这里的善意,是指取得标的物的第三人不知道或者不应当知道占有人为非法转让。这里不仅不要求第三人有出让人有权处分的确信,而且是推定任何参加交易的第三人都具有这种善意。物权法对这种善意的保护,是公信原则的体现。与之相对应的就是恶意第三人。恶意就是第三人依当时的情况知道或应当知道转让人无让与的权利。即根据当时的环境,依交易的一般情况,可以得出让与人无权让与的结论,则第三人应视为恶意。例如第三人以不正常的低价购买物品,如无相反的证据,应认为是恶意。(三)以合理的价格转让;(四)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日常生活当中,如果是因为违法犯罪所取得的一些财务的话,原则上都必须要上交国库,或者说是返还给被害人,所以对于犯罪人员来说的话,他们从来都不会拥有这样的一种财务的所有权,也就不能够构成我们国家法律当中的遗失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企业不动产担保权可以取消吗?
      企业不动产担保权可以取消吗一、企业不动产担保权可以取消吗企业不动产担保权是可以取消的,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取消。《不动产登记暂行条......


·可以协议不给抚养费吗?
      一、可以协议不给抚养费吗?可以,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给付子女的抚养费的具体数额,可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一九九......


·房屋租赁税由谁承担
      房屋租赁税由谁承担土地使用税纳税人为出租方。对于拥有土地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实际拥有者纳税。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


·父母债务子女要承担吗
      父母债务子女要承担吗我国法律没有父债子还这种规定的。也就是子女没有义务给父亲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除非子女继承了父亲的遗产,那么同时是继承他的......


·一亩园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亩园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有人可能会对一亩园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产生疑问,尤其是土地数比较多的朋友,了解这个问题也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的具体标准是怎样的
      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的具体标准是怎样的一、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的具体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第八十八条:“非公开募集基金应当向合格......


·哪些收入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哪些收入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哪些收入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一般就是认定为夫妻个人财产。然而,根据我国《民法典》(2......


·客户老是拖欠货款怎么办
      一、客户老是拖欠货款怎么办?如果因欠债人欠债不还而发生了债务纠纷,对于纠纷的解决方式很多,如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但是债务纠纷中一些人......


·法律对判决执行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法律对判决执行期限是怎么规定的您都知道,国家执法机关在判决后的法律程序是执行,同时这个执行程序是有法律期限的,而各种法律的执行期限也有所差......


·申请人如何让商标局撤销行政复议?
      申请人如何让商标局撤销行政复议?假设某人去商标局注册商标,但是商标局却作出不予审核通过的决定,他不服该决定,就可以针对这个决定提起行政复议。......


·贷款担保方式有哪几种?
      贷款担保方式有哪几种?在我国贷款担保方式主要有三种,分别是保证、抵押和质押。三种贷款担保方式借款人可以根据自己情况单独使用或者结合使用。那么......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