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怎样知道是被关看守所还是拘留所?

怎样知道是被关看守所还是拘留所?其实看守所和拘留所里面关押的犯人是不一样的,一个是刑事拘留,另一个是治安拘留,首先说说治安拘留,治安拘留就是那些违反交通规则,或者证据不足的,这种人就会被关进拘留所,而且还要进行处罚,其实这只是暂时性的扣押,而在扣押期间会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教诲,希望犯罪嫌疑人可以对自己的所作所为进行反思,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一般在拘留所拘留的时间最少需要三天,最多15天,15天过后,如果没有找到什么有力的证据,拘留所就只能放人。接下来说的是刑事拘留,刑事拘留关押的犯人是已经确认或者已经掌握犯罪证据的犯人,理由充分证据确凿,还有一些犯人是等着法院判刑,有些是已经被判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缓期执行的,这些人就会被关进看守所!二、看守所与拘留所的区别在哪?1、关于羁押的对象。拘留所羁押的是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而受到行政拘留或被人民法院依法决定司法拘留的人。看守所羁押的是依法被刑事拘留、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此外,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者余刑不到一年的,不便送往劳动改造场所执行的罪犯,也可以在看守所中服刑。2、关于羁押期间。被羁押在看守所里的人,既有可能被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也有可能被批准逮捕。从刑事拘留到批准逮捕最长时间是37天。一个刑事案件从侦查到判决快则三个多月,慢则一年半载,要依据具体的案情来定。拘留所羁押的最长时间是15天,具体会依据违法情节轻重判定天数。3、关于会见权。羁押在拘留所的人,可以会见家人。根据《拘留所条例》相关规定,被拘留人有会见、通信权利,因此家人可以探视,只要向拘留所提交申请即可。羁押在看守所的人,不得会见家人,可以会见律师。《刑事诉讼法》规定,涉嫌犯罪的嫌疑人在看守所羁押期间,即公安机关侦查期间,其家人不可以与其见面。只有辩护律师可以与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提供法律帮助和服务。律师在会见完嫌疑人之后,一般会梳理案情,查阅相关的法律文件和类似案例,与司法机关沟通,在有需要的情形下,律师还会对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取证。如果是未成年人涉嫌较大的刑事犯罪,其家人可以随时探视,并且在整个公安机关或者检察院的工作人员对其进行询问过程中,其监护人可以在场。4、关于不得羁押的对象。根据《拘留所条例》规定,患有精神病或者患有传染病需要隔离治疗的、病情严重可能危及生命安全的,应停止执行拘留的决定。根据《看守所条例》规定,以下三类人不予收押:一是精神病或者急性传染病的;二是有其他严重疾病,在羁押中可能发生生命危险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但是罪大恶极不羁押对社会有危险性的除外;三是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在做出了违法行为后司法机关都是会立即进行立案侦查的,同时在发现当事人确实有违法的行为和证据后,也是可以将当事人进行拘留的,在对当事人进行拘留后也是可以限制当事人的人身自由,那么在司法机关拘留和关押了当事人后也是可以继续对案件进行侦查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与银行签合同后毁约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与银行签合同后毁约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


·出租人财产侵权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有什么?
      出租人财产侵权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有什么?一、出租人财产侵权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有什么?房屋出租人财产侵权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有以下几种:1、房......


·债务追讨的几种解决方式
      债务追讨的几种解决方式1、和解法:协商和解是指债权债务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直接进行协商或邀请第三人从中斡旋,解决纠纷。债权到期或即......


·公司法定代表人持股是不是一定要最多?
      公司法定代表人持股是不是一定要最多?不一定要最多才能当法定代表人;是否持股和是否担任法定代表人之间并没有因果关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并不是一个......


·房产纠纷诉讼费怎么算?
      房产纠纷诉讼费怎么算?房产纠纷诉讼费,可以按照诉讼标的额的大小来交纳,争议金额不满10000元的,每件交50元;超过1万至5万元的部分按4%交纳;超过5万至......


·拒执罪自诉案起诉书怎么写?
      拒执罪指的是在司法案件中,被告人有能力但拒不执行法院的判决结果的违法行为。当被认定为是拒执罪时,除了由公安机关及司法部门对拒执罪进行调查追责......


·单位犯罪只处罚单位吗?领导需不需要负责任?
      针对犯罪主体,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犯罪。主要两者违反法律,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那么,您一直有一个疑问,单位犯罪只处罚单位吗?领导需不需要......


·律师费用的具体标准是什么?
      律师费用的具体标准是什么?律师费用的具体标准是什么?(一)刑事案件收费按照各办案阶段分别计件确定收费标准。1、侦查阶段,每件收费2000—1000......


·我国安置房属于商品房吗?
      现阶段我国城市化建设进展越来越迅速,但是城市中的外来务工人员和本地居民都对房子有很大的需求,很多人对于安置房和商品房都分不清楚,认为安置房就......


·建筑工程专业分包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建筑工程专业分包合同范本是怎样的?建筑工程专业分包合同甲方(承包方):乙方(分包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四川发生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有哪些
      四川发生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有哪些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