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监视居住的执行地在哪里

监视居住的执行地在哪里《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规定,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但是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情况下,指定的居所绝对不得是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二、被监视居住的人应当遵守什么规定《刑事诉讼法》第57规定,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住处,没有固定住处的,未经批准不得离开被指定的居所,所谓固定住处,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办案机关所在的市、县内生活的合法住处。所谓指定的居所是指办案机关在其所在的市、县内给被监视居住人指定的生活居所。如果被监视居住人有正当理由要求离开住处或指定的居所,须经过公安机关批准。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决定监视居住的,公安机关在作出批准决定前,应当征得决定机关同意。(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其中并不包括与被监视居住人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和聘请的律师以外的人。(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被公、检、法机关传讯时,必须及时到案,接受讯问,以保证其目的的实现。(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5)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监视居住期间,违反上述规定,情节严重的,予以逮捕。根据公安部《规定》第四条的规定,情节严重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1)在监视居住期间逃跑的(2)以暴力、威胁方法干扰证人作证的;(3)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的;(4)在监视居住期间又进行犯罪活动的;(5)实施其他严重违反《刑事诉讼法》第57条规定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在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适用监视居住之后,不少人认为之后是不是就可以不判刑了。其实监视居住仅仅是我国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只要满足了条件,那么申请之后经过审批就可以适用,这与之后是否会对嫌疑人、被告人判刑处罚,其实并不存在很直接的关系。所以,即使之前有被适用监视居住,之后也有被判刑处罚的可能。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机动车信息公开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机动车信息公开的法律规定是什么机动车是人们普遍使用的代步工具,由于机动车排放的尾气属于污染物,因此,环境保护部门对于机动车必须要公开环保信......


·最高检关于重婚界定是怎么规定的
      最高检关于重婚界定是怎么规定的一、最高检关于重婚界定是怎么规定的?(一)已经与配偶登记结婚,又与他人登记结婚而重婚(二)已经与配偶登记结婚......


·私人包活工伤怎么算
      建筑公司把活承包给私人干,私人雇佣的工人干活的时候受伤了算工伤。认定工伤和不认定工伤是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个......


·工伤认定多久时间能够做出结果?
      工伤认定多久时间能够做出结果?行政部门受理认定申请后,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决定,并在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用......


·债务清欠公司的存在是合法的吗
      债务清欠公司的存在是合法的吗债务清欠公司是现在社会上新兴的一种公司,主要业务是为债权人追缴欠款。债务关系是一种法律关系,债务人和债权人之间的......


·毒驾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毒驾处罚标准是怎样的一、毒驾处罚标准毒驾是指未戒断毒瘾的患者和正在使用毒品的驾驶员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存在安全驾驶的隐患。根据《道路交通安......


·如何预防预防电信网络诈骗?
      如何预防预防电信网络诈骗?在古代没有诈骗罪这一罪名,现在所说的诈骗罪是由盗窃罪之中分离出来的,因此,一些诈骗罪的立案标准以及审核情形可以参......


·在劳动争议仲裁中哪些案件实行先予执行?
      在劳动争议仲裁中哪些案件实行先予执行?一、适合先予执行需满足的条件先予执行的着眼点是满足申请人的迫切需要。执行本应在仲裁裁决发生法律效力之......


·在工程建设当中
      在工程建设当中,可能会需要用到不少土地,这时候政府就会进行土地拍卖来决定土地的使用权利归谁使用,但是进入拍卖之前,需要参与方缴纳一定的保证金......


·一、年审驾驶证规定几年一次?
      一、年审驾驶证规定几年一次?大型客车、牵引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即A1、A2、B1、B2)驾驶人或校车驾驶人需每年办理审验业务。小型汽车、摩托车等车型......


·如何适用缓刑,缓刑怎样适用
      缓刑是刑罚体系中非常有特色的一种刑罚。其意指先判刑,但是基于某些原因暂缓执行,观其表现再决定执行与否。在实践中,要如何适用缓刑?换言之,缓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