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劳动者承担违约金的法定情形有几种

劳动者承担违约金的法定情形有几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只有在两种情形下用人单位能够要求劳动者承担违约金。1.在培训服务期约定中可以约定违约金。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2.在约定中可以约定违约金。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需要补充的是,所谓的约定经济补偿金应该是竞业限制条款生效的必要条件,没有约定经济补偿金的,劳动者可以不必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竞业限制的人员并非全体劳动者,而是仅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否则无效。本法第24条还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竞业限制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劳动明确规定,除以上两种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的违约金,或者以赔偿金、违约赔偿金、违约责任金等其他名义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责任。二、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从这一规定看,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解除劳动合同就包括了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不能解除的情况。为了更好的保护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我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中,明确规定了只有在两者情况下,用人单位才能要求劳动者承担违约责任,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除此之外,就算是单位与劳动者协商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由于违反了法律强制性规定,该条约定也是无效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当事人起诉要多久才有结果?
      当事人起诉要多久才有结果?《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规定,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6个月;有特......


·工伤专家鉴定之后多久有结果
      工伤专家鉴定之后多久有结果在被认定为工伤且伤情稳定后,可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


·协议离婚财产分配反悔是否可以?
      协议离婚财产分配反悔是否可以?财产分割协议不能随便反悔,当事人在登记离婚时,约定房屋由一方居住,另一方在三个月内搬出。可离婚后另一方却“按兵不......


·什么情况下会没收投标保证金
      什么情况下会没收投标保证金一、什么情况下会没收投标保证金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投标人在投标函格式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


·界定民间借贷非法集资的标准是什么?
      实践中,人们往往对民间借贷和非法集资混淆。而且大部分人都不明白为什么民间借贷就受保护而非法集资就是犯罪。如何界定民间借贷非法集资,其界定标准......


·债权债务转让协议的注意事项?
      债权债务转让协议的注意事项?在生活中,如果想要转让债权债务,只要订立合同将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就可以了。那么债权债务转让如何处理?在......


·涉嫌敲诈勒索罪怎么认定
      一、涉嫌敲诈勒索罪怎么认定司法实践中认定本罪,应注意下列问题:(一)行为人实施了敲诈勒索的行为,是构成本罪的关键。所谓敲诈勒索,是指以威胁......


·装修建材购销合同样本
      装修建材购销合同样本装修建材购销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甲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


·一、违法终止劳动合同情形?
      一、违法终止劳动合同情形有哪些  1、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应当协商解除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却单方强行解除的。  2、用人单位......


·如果土地使用期满怎么办?
      如果土地使用期满怎么办?关于土地使用期满怎么办,一般来说,不同类型的土地对使用期有不同的规定。然而规定总是不如人那么灵活能随机应变,因此国家......


·对于遗弃行为怎么处理?
      对于遗弃行为怎么处理?对遗弃行为怎样处罚要依据期性质而定,如果构成犯罪的,按刑法相关规定处罚,如果不构成犯罪的,可以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