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经济补偿金是否必须一次性支付一次性经济补偿一般即

经济补偿金是否必须一次性支付一次性经济补偿一般即一次性补偿完毕,对于是否分期付款的,当事双方需协商处理。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二、哪些情况下单位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 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在劳动关系中,关于经济补偿金的支付,其实有严格的规定。在用人单位具有《劳动合同法》第46条情形之一的,那么劳动者就可以向单位主张经济补偿金。至于在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时候,到底是分多次支付还是一次性支付,这方面现在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中还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因此可以由当事人做出协商。在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时候,按照规定需要结合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计算。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离婚案件辩护要点包括哪些?
      离婚案件辩护要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当事人自然情况的证据:1、户口本、居民身份证、结婚登记书、复婚证;2、离婚证、人民法院判决书、调......


·民事终审判决后不服怎么办
      民事终审判决后不服怎么办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民事......


·挪用资金罪量刑法规定怎样处罚
      挪用资金罪量刑法规定怎样处罚《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


·最新江西省井冈山市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江西省井冈山市征地补偿标准  辽宁省人民政府公布《关于开展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的通知》,由省国土资源厅统一印制下发,自2015年10月1日起......


·故意伤害深圳请个律师要多少钱?
      故意伤害深圳请个律师要多少钱?故意伤害深圳请个律师要,因为在每个阶段的话,刑事案件它的收费标准也是不一样的,比如说在侦查阶段的话,收费就比较便......


·夫妻共同财产一方不同意下怎么立遗嘱
      夫妻共同财产一方不同意下怎么立遗嘱一、夫妻共同财产一方不同意下怎么立遗嘱?夫妻共同财产一方不同意只能立遗嘱处分属于自己那部分的财产,因此,......


·一、可以起诉降低抚养费吗?
      一、可以起诉降低抚养费吗?可以起诉降低抚养费,有给付抚养费义务的一方,在下列条件出现时,可以和另一方协商减免抚养费,协商不成,可以请求人民法......


·立案侦查和追诉时效有关系吗?
      立案侦查和追诉时效有关系吗?有关系,立案侦查必须在追诉时效内进行处理,《刑法》关于追诉时效的规定有: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辩护词的内容是什么?
      一、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辩护词的内容是什么?1、首部。首行要写明标题。2、正文。在具体制作法庭辩护词时,分两段。(1)第一,向法庭说明出庭行......


·侵害著作权的行为?
      侵害著作权的行为有哪些2023一、侵害著作权的行为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


·民事诉讼地域管辖原则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民事诉讼地域管辖原则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我国司法体系中对于民事诉讼的诉讼期限有着非常明确的规定,而,在纵向的时间限制之外,在横向的地域管辖限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