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被宣告死亡后又结婚是否属于重婚罪《最高人民法院关

被宣告死亡后又结婚是否属于重婚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6条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与配偶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灭。死亡宣告被人民法院撤销,如果其配偶尚未再婚的,夫妻关系从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如果其配偶再婚后又离婚或者再婚后配偶又死亡的,则不得认定夫妻关系自行恢复。而在审判实践中,涉及公民在被宣告死亡后又与他人结婚,其原配偶发现并未死亡,又申请撤销死亡宣告,这时其原配偶并未再婚,对于此时该被宣告死亡人在被宣告死亡后结婚的行为是否构成重婚罪?此种情况下该被宣告死亡人结婚的行为应构成重婚罪。《刑法》第258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构成重婚罪。虽然此人在被宣告死亡后其与原配偶的夫妻婚姻归于消灭,但其在明知有配偶的情况下又与他人结婚,主观上构成了重婚的故意,客观上也实施了重婚的行为,而且在原配偶申请撤销死亡宣告后,其与原配偶的夫妻关系自行恢复,构成了存在双重婚姻关系的客观事实。即使原配偶已再婚,也不影响其构成重婚罪,理由为被宣告死亡人不论从主观思想还是客观行为上均符合重婚罪的构成要件,因此,被宣告死亡人在宣告死亡后实施的结婚行为,不论其原配偶是否再婚,均应以构成重婚罪论处。二、重婚的类型有哪几种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的;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却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3.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已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依法向人民法院宣告公民死亡的,此时仅仅是指法律上的死亡,但同时也会产生于自然死亡相同的法律效果。根据我国的规定,夫妻一方被依法宣告死亡之后,其与配偶的婚姻关系从宣告死亡之日开始就会消灭。对于配偶来讲,可以与他人结婚。但对于被宣告死亡的人来讲,可能就要看情况,才能确定是否能与他人结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离婚诉讼费标的额由哪一方支付?
      离婚诉讼费标的额由哪一方支付?离婚诉讼费标的额由败诉方支付,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


·土地使用权的变更登记流程是什么,有哪些法律法规?
      土地使用权的变更登记流程是什么,有哪些法律法规?土地是我们人类赖以生存的资源,现在土地资源相对稀缺,简单的土地管理已经无法发挥土地的效益,......


·国际贸易海运法律风险
      海上货物运输风险高,复杂性强,涉及当事人多,在海运环节的纠纷很多。正确区分国际贸易责任和海运环节承运人、托运人、收货人的权利义务关系,规避风......


·女方被男方起诉离婚怎么办
      女方被男方起诉离婚怎么办男方起诉离婚,女方积极应诉,可委托律师为自己争取合法权益.如果对共同财产有争议的,还有小孩抚养权(已生小孩的话)有争......


·夫妻共同债务怎么划分?
      夫妻共同债务怎么划分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的共同生活需要,以及对共同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对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应当......


·行政行为的内容主要是什么?
      行政行为的内容主要是什么?行政行为的内容主要是:赋予权益和剥夺权益;剥夺、限制权益是指其剥夺、限制行政相对人已有的相关法律上的权能、权利或利益......


·一、离婚协议财产分割执行的原则是什么?
      一、离婚协议财产分割执行的原则是什么?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


·刑事拘留要具备什么条件
      刑事拘留要具备什么条件一、刑事拘留要具备什么条件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


·离婚时女方名下的财产如何分割?
      离婚时女方名下的财产如何分割?一、离婚时女方名下的财产如何分割?离婚时女方名下财产,如果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应协商后进行分割;属于个人财产......


·微信原创文章受著作权法保护吗
      微信原创文章受著作权法保护吗我国《著作权法》第3条列举了八类受保护的作品类型,其中包括文字作品,并未区分作品的载体。《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


·未婚生子如何公证抚养权呢?
      孩子是祖国的花朵也是祖国的希望,父母有责任和义务抚养孩子,将孩子培养成国家栋梁之才,那么在抚养孩子的过程中要因材施教,近年来在孩子的抚养权问......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