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登记去哪里办理?
一、夫妻离婚登记去哪里办理?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如果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且已经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离婚手续。这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协议离婚或者自愿离婚。并非必须到颁发结婚证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如果只有一方要求坚决要求离婚,或者虽然双方自愿离婚但未就子女、财产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双方通过协议方式离婚的,离婚登记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二、协议离婚具体需要的手续如下:
1、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
2、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3、婚姻登记员向当事人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
4、婚姻登记员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5、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监誓人面前签名;
6、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7、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8、颁发离婚证。
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离婚的方式,包括协议离婚和起诉离婚,对于双方可以就有关情况达成一致意见的,则可以在协议上对相关情况进行认定并签订后办理离婚登记,对于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就只能起诉到司法机关来进行判决离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民法总则代理包括了哪些
民法总则代理包括了哪些我国民法上有一个词语叫做代理,简单的来说就是当我们由于自身的原因不能亲自完成某些事项时,就会找第三人以自己的名义来完成......
·刑事诉讼法提请逮捕的机关是谁
在《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强制措施里面,逮捕是最为严重的一种,因此在实际采取这样的强制措施的时候,也要慎重,严格按照法律中规定的来进行操作。而......
·内蒙古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内蒙古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一、内蒙古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1)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2)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
·代通知金的计算标准是什么
代通知金的计算标准是什么企业没有提前30天书面通知解除劳动关系的,除了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以外,还应当支付劳动者代通知金(提前通知金),标准是本......
·假释考验期内犯新罪构成累犯吗
一、假释考验期内犯新罪构成累犯吗在假释考验前内再犯新罪的,不能认定构成累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中的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
·公立医院科主任有权辞退员工吗?
公立医院科主任有权辞退员工吗?医院有权解除劳动关系。但科室主任却无权。若你是正式职工,则是人事关系。员工不服,可以提出人事劳动仲裁。用人单位有......
·疫情期间餐饮企业能否主张解除租赁合同
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各个地区都都取消了集体活动,这样导致一些行业收到了冲击,其中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就是餐饮行业了,在疫情期间餐饮行业无法营......
·民事审判人员回避的情形包括什么
民事审判人员回避的情形包括什么一、民事审判人员回避的情形包括什么1、审判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
·交通事故诉讼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交通事故诉讼需要准备哪些材料交通事故的认定、处理、赔偿等等过程中发生了纠纷,双方无法就纠纷达成一致意见的时候,就可以拿着足够的证明材料去起......
·劳动诉讼的程序是怎样的?
在遇到劳动争议的时候,可以向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而对仲裁裁决结果不服的情况下,也是可以向法院提起劳动诉讼。而不管是劳动仲裁还是劳动诉讼,其实......
·招标投标法的适用范围有什么
邀请招标适用范围如下:一是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适宜招标但不宜公开招标的;二是项目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