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在疫情面前房贷款怎么办

在疫情面前房贷款怎么办?可以申请延迟还款期限,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银保监会、外汇局等五部委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金融机构要在信贷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感染新型肺炎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可展期一年,继续享受财政贴息支持。对感染新型肺炎或受疫情影响受损的出险理赔客户,金融机构要优先处理,适当扩展责任范围,应赔尽赔。二、疫情期间,金融机构以疫情对企业经营造成影响为由,提前要求解除金融借款合同,停止或迟延发放贷款、提前收回贷款的,如何处理?受疫情影响,诸多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发生变化,帮助和支持企业渡过难关,维护社会就业稳定,是疫情防控在经济领域延伸的应有之意。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发布《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关于支持小微企业渡过难关的意见》,明确要求各金融机构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对因疫情面临还款困难的小微企业,予以展期、续贷、减免预期利息等帮扶,妥善安排还款方案,直到“一级响应”解除为止。故在疫情防控期间,金融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未届满,没有法定和约定的其他理由,金融机构起诉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不予支持;金融机构提前收回贷款或迟延交付贷款的,借款人可以请求金融机构继续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三、债务人在不可抗力事件中具有何种义务?根据《民法典》第590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1、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债务人履行通知和证明的义务可以让债权人知悉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及其对合同履行的影响和影响程度,以减轻可能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2、同时使得债权人可以采取应对措施(对债务人提出的不可抗力免责事由是否认可并进行相应的举证、应对)。“通知”、“证明”是债务人基于诚实信用原则产生的附随义务,债务人必须履行该义务,否则,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总之,疫情期间也不是说就可以不用还房贷了,而且延迟还贷的期限也基本上不可能等到疫情彻底过去之后。所以,如果金融机构同意了延迟偿还房贷的请求,但是,在金融机构规定的最后还贷日之内,还是要及时清偿房贷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一、上海交通事故定损的处理流程是怎么样的?
      一、上海交通事故定损的处理流程是怎么样的?1、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机关受理交通事故后,需对受损车物损失价格进行评估鉴定的,应及时委托价格主管部门......


·业主空置房是否还要交物业费
      很多时候,我们在入住了新房之后,才会实际交纳物业费。那要是有的业主将房屋空置的话,在这种情况下是否也需要交纳物业费呢?可能很多业主在这方面都......


·刑事拘留国家赔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一、违法刑事拘留的赔偿范围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2019年5月15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时,执行......


·无遗嘱遗产怎么办
      无遗嘱遗产怎么办无遗嘱的情况下,要看是否有合法有效的遗赠扶养协议或者遗赠,若都不存在的话,那么死者的遗产须按法律规定的顺序进行继承。也就是按......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新版是什么?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新版是什么其实装修工程有些情况下和安装工程是相扶相依的,水电气等这些安装工程,在安装完毕以后,如果不经过......


·文字作品的权利有哪些范围?
      文字作品的权利有哪些范围?著作权保护的范围包括哪些著作权的保护主要包括著作权的基本原则、著作权的主体保护、著作权保护的客体、著作权保护的内容、......


·民事诉讼起诉费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民事诉讼起诉费收费标准是怎样的?民事诉讼,是指当事人因民事纠纷,如合同纠纷、财产纠纷、借款纠纷、侵权纠纷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行为。人民法......


·具有法律效力的遗嘱由谁写?
      具有法律效力的遗嘱由谁写?具有法律效力的自书遗嘱由订立遗嘱的主体自己书写,自书遗嘱的生效条件是:(1)自书遗嘱必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不能由他人代......


·传销人员一般判刑多少年
      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企业破产清算审计报告的要点有哪些?
      企业破产清算审计报告的要点有哪些?企业破产清算时,进行的破产清算审计相当重要,事关各相关利益人的重要利益,所以为了让您更好的了解企业破产清......


·公司的股东享有哪些权利
      有限公司的股东权利有哪些1、知情权。中小股东要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首先应当对公司的情况有充分的了解。根据《公司法》第33条的规定,公司股东享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