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疫情时期上班工资怎么算?

疫情时期上班工资怎么算?员工在疫情上班按照正常工资发放,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至2020年2月2日。本次延长假期的法律依据为《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八条的规定,属为应对疫情采取的防控措施,用人单位应当遵守。本次延长的假期期限性质应为休息日。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相关规定,在此期间应当支付加班工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二、法律依据根据《关于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切实做好劳动关系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企业应当视同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规定,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如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停工停产的,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三十日)的,应当按照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职工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企业没有安排职工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职工生活费,生活费发放至企业复工、复产或者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疫情防控的具体情况应当基于实际而定,特别是在疫情期间继续上班工作的,用人单位显然是需要发放工资待遇的,另外对于从事疫情防控的医护人员还可以获得一定的补助,具体的工资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依据相关政策来进行结算。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签车位出租协议需要注意什么
      签车位出租协议需要注意什么1、租赁的期限、租赁的起止日期、每月租赁车位的费用以及违约责任等等。2、必须弄清楚这是有产权的车位,还是仅仅只有使用......


·拾得遗失物的法律后果是怎么规定的
      一、拾得遗失物的法律后果是怎么规定的?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二条 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


·夫妻离婚之后前夫给多少抚养费?
      我们知道,夫妻离婚后需要支付未成年子女抚养方抚养费。在通常的司法实践中,子女抚养费一般应当至少包括教育费、生活费和医疗费等。并且对于相关费用......


·经济补偿金是指税后还是税前工资我国《劳动法》、《
      经济补偿金是指税后还是税前工资我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金应按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虽然未规定......


·二审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费要交吗?
      在一般的案件审理过程中都是需要缴纳一定的诉讼费的,但是总有一些特殊情况可以免除诉讼费,那么二审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费要交吗?现在为打您整理解决这......


·民事诉讼立案流程是怎样的
      民事诉讼立案流程是怎样的在日常生活中,如果合同双方发生经济纠纷,无法调解一致时,可以进行民事诉讼。这时需要当事人提交起诉状,法院根据起诉状及......


·一、当出现了醉驾同乘者担责吗?
      一、当出现了醉驾同乘者担责吗?按照《刑法》修正案八规定,醉驾可能构成交通肇事或者以危险方法构成危害公共交通安全罪,饮酒驾车罚款1千到2千元,......


·合同转让的条件有哪些
      合同转让的条件有哪些债权人和债务人签订合同以后,可能会将合同中的某些债权或者债务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方,而不改变合同本身的关系内容,即合同......


·交通事故赔偿金是夫妻共同债务一般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交通事故赔偿金是夫妻共同债务一般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前提是因交通肇事车辆运行所得利益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


·交通事故人伤主次责任理赔是怎样的交通事故主次责任
      交通事故人伤主次责任理赔是怎样的交通事故主次责任伤场费对于医药费的赔偿的规定是:需先算出总金额。医药费、后期医疗、护理、误工、伙食补助、营养......


·交通事故后啥时候出认定书
      交警部门在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需要根据现场的勘验、调查,然后做出书面的事故责任认定书。那么一般情况下,交通事故后什么时候出认定书呢?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