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偷税漏税财务负责人受处罚是怎样的

偷税漏税财务负责人受处罚是怎样的1. 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 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 单位犯罪 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4. 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5.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曾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6.税务、海关、银行和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与本罪犯罪人相勾结,构成本罪共犯的,应当从重处罚。7.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曾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二、刑法条文1、第二百零一条 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应占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2、第二百零四条 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 出口退税 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 无期徒刑 ,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纳税人缴纳税款后,采取前款规定的欺骗方法,骗取所缴纳的税款的,依照本法第二百零一条的规定定罪处罚;骗取税款超过所缴纳的税款部分,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3、第二百一十一条 单位犯本节第二百零一条、第二百零三条、第二百零四条、第二百零七条、第二百零八条、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条的规定处罚。4、第二百一十二条 犯本节第二百零一条至第二百零五条规定之罪,被判处罚金、没收财产的,在 执行 前,应当先由税务机关追缴税款和所骗取的出口退税款。综上所述,偷税漏税财务负责人受处罚会处相应罚金,而且还会根据情况判处有期徒刑,实际情况会根据对社会影响是否造成恶劣的影响情节,都是会从重进行处罚的,如果偷漏税数额超过纳税额30%的就算数额巨大的情况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我和前任都重婚怎么办?
      我和前任都重婚怎么办?我和前任都重婚应当积极的面对诉讼活动,提供证据证明不存在重婚罪的构成,当然如果确实已经构成重婚罪,那么就私底下和被害人进......


·青岛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青岛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仅做参考)1、拆迁补偿:根据青岛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123条规定:(1)就地房屋补偿的:被拆迁套内面积(不......


·收养关系怎么解除?
      收养关系怎么解除?一、收养关系怎么解除?收养关系的解除有两种方法:1、依当事人的协议而解除。(1)须当事人同意。就收养方而言,须得养父母同......


·国家刑事赔偿怎么算的?
      国家刑事赔偿怎么算的?《国家赔偿法》第33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一)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


·商家对买家有什么义务 1、履行法律规定
      商家对买家有什么义务1、履行法律规定或合同的约定义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


·醉酒驾驶肇事辩护词怎么写?
      醉酒驾驶肇事辩护词怎么写?根据我国相关规定,如果当事人在醉酒后滋事可根据相关要求流程请相关律师为自己辩护。需要当事人委托律师进行相关事实陈述......


·公司法利润分配请求权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对于一个公司的股东来说公司利润分配是最为重要的。当然,这种公司的利润分配也必须要符合大多数人的意见。而现实生活中,公司的所有股东,他应当都享......


·女方提出离婚还要孩子抚养权吗
      女方提出离婚还要孩子抚养权吗?女方提出离婚也可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孩子和抚养权归属和谁先提出离婚的并无直接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


·发生车祸城镇居民怎么赔偿
      发生车祸城镇居民怎么赔偿一、发生车祸城镇居民怎么赔偿1、城镇居民人均收入城镇居民人均收入是计算受害的城镇居民的残疾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的标......


·离婚父母的财产可以分吗?
      离婚父母的财产可以分吗?一、离婚父母的财产可以分吗?夫妻离婚时不能分割父母的财产,只能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父母的财产和当事人无关,无权......


·离婚诉讼调解程序
      第一阶段:诉前调解  诉前调解,顾名思义就是起诉前的调解。具体而言,就是当下定决心走进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法院并不立即立案,而是将起诉材料......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