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疫情不上班有基本工资吗

疫情不上班有基本工资吗?因为疫情不上班有基本工资的,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当地有关规定执行。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视同提供正常劳动,支付相应的工作报酬,并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隔离治疗期间、医学观察期间以及采取其他紧急措施期间,不计入医疗期。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二、疫情期间在家办公如果单位不给工资怎么办?首先劳动者可以先收集在家上班的证据,比如单位发的通知或者劳动者提交的工作内容等证明劳动者实际上班,单位如果没有支付工资可以向劳动监察委员会投诉,投诉未果的情况直接申请劳动仲裁。根据《劳动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用人单位未根据防疫工作需要安排劳动者春节假期休假的,加班费按1月25日至27日三个法定节假日劳动报酬的300%支付。其他春节期间安排劳动者工作的,不能补休的,按工资的200%支付加班费。 延期复工属于停工期,而不是春节假期。对于依法停工的企业,职工在此期间基于政府的紧急措施而无需提供劳动给付义务。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工作》的通知,企业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停工停产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疫情期间的工资发放问题有非常明确的规定,当然国家虽然是这样规定的,但是在疫情防控期间对于企业所做出的一些决定,员工不是完全不能理解,主要是有些企业根本就不给职工发工资,也从头到尾没有跟职工进行过任何的协商,这些企业的做法都是有问题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刑事诉讼法的特点都有哪些
      刑事案件的发生也是不少的,刑事案件的处理离不开刑事诉讼法,需要严格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要求进行案件的审理。但是刑事诉讼法也有其自身的特点,但是刑......


·劳动者请求经济补偿金的情形:1.由于用人单位自身
      劳动者请求经济补偿金的情形:1.由于用人单位自身原因导致的经济补偿这种情形可分为二个方面:一是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故意克扣和无故拖欠......


·合作作品著作权属于谁?
      合作作品著作权属于谁?属于合作双方的;我国立法中规定的“不可以分割使用的合作作品”,在多数国家的著作权法中被称为“共同作品”或“整体作品”,......


·一、交通事故伤致眼睛复视几级伤残?
      一、交通事故伤致眼睛复视几级伤残?我国《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程度评定》(下称《评定》)是司法鉴定机构进行伤残鉴定的依据,受害人因交通事故导致......


·猥亵儿童罪与强奸幼女罪如何区分
      猥亵儿童罪与强奸幼女罪如何区分一、猥亵儿童罪与强奸幼女罪如何区分?(一)有无奸淫的目的不同。前行为的目的在于奸淫不满14周岁的幼女,即与之发生......


·民事诉讼费用由谁承担
      一般来说,由原告先预交,最终由败诉方承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但是当遇到其他情况,费用的承担方是不确定的,最终还是要看法院的判决结果来决定......


·如果逃避抚养孩子会构成什么罪?
      一、如果逃避抚养孩子会构成什么罪?情节恶劣可构成遗弃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第二百六十一条 【遗弃罪】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


·起诉离婚时著作权受影响吗 一、起诉离婚时著作权受影响吗?
      起诉离婚时著作权受影响吗一、起诉离婚时著作权受影响吗?离婚时不会影响到著作权的,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著作权取得的收益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都......


·涉及非法集资公务员如何处理?
      非法集资是违法犯罪行为,最高可能会被判处死刑。非法集资是一种常见的金融犯罪,严重违反国家的金融监管制度,会受到法律的严惩。对于公务员来说,如......


·公司法律制度变更登记是怎么规定的
      公司法律制度变更登记是怎么规定的虽然表面上我们看见公司的整个运转状况都是由公司的高层人员来进行监督和管理的,但是实则公司的经营都是要受我国公......


·工伤在停工留薪期工资标准是什么?
      工伤在停工留薪期工资标准是什么?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暂停工作保留薪水期的工资标准会根据原工资标准计算,不会少一分。实践中,根据工作时间......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