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疫情期间员工工资怎么算?

疫情期间员工工资怎么算?疫情期间员工工资按照不低于最低工资待遇发放,未参加工作的员工也需要发放规定标准的生活费,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因受疫情影响造成当事人不能在法定仲裁时效期间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因受疫情影响导致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难以按法定时限审理案件的,可相应顺延审理期限。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受疫情影响企业的劳动用工指导和服务,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二、疫情期间可以解除合同吗疫情期间不可以解除合同,员工在新型冠状病毒隔离期间,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并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职工医疗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疫情期间,用人单位也需要基于实际的工作情况来支付工资待遇,特别是在延长休息时间内进行劳动工作的,还需要按照规定的标准来支付加班工资,法律上对延长休息时间的,可以等同于周末加班来认定,发放双倍的工资待遇。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批捕了案子还在公安局正常吗?
      批捕了案子还在公安局正常吗?批捕了案子还在公安局正常。一般来讲,在刑事侦查阶段,刑事拘留最长37天,批捕后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


·退休了工伤工资怎么算工资待遇?
      退休了工伤工资怎么算工资待遇?工伤职工经过劳动能力鉴定为五至六级的职工,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


·辞退员工什么时间付款?
      辞退员工什么时间付款?辞退员工在劳动者离开之前付款,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


·个人债务追讨的手段是什么?
      个人债务追讨的手段是什么?一、私力求济手段债务人不清偿债务,债权人只能向法院起诉,以合法的方式来强制债务人清偿债务。通常情况下债权人是不......


·在我国超市价格欺诈如何投诉?
      在我国超市价格欺诈如何投诉?不知道您在生活当中有没有这样的体验,在超市进行购物的时候,发现超市所有的物品都在打折。但是当自己结帐的时候,可......


·遗嘱怎么写法律才有效有何费用产生
      遗嘱怎么写法律才有效有何费用产生一、遗嘱怎么写法律才有效有何费用产生?遗嘱生效的条件:1、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内容并签名;2、须由遗嘱......


·一、离婚协议书不离婚有效吗?
      一、离婚协议书不离婚有效吗?写好离婚协议书以后不办离婚证的情况下,离婚协议书是不发生法律效力的,签好离婚协议只是登记离婚的第一步,即双方达成......


·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具体有哪些内容?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有以下内容:1、用人单位应当加强女职工劳动保护,采取措施改善女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对女职工进行劳动安全卫生知识培训。2、......


·新婚姻法解释一全文是什么?
      新婚姻法解释一全文是什么?我国在制定颁布相关法律的时候,为了适用的便利和审判时的理解方面,一定会出台相关的司法解释,这些都是为了在实际应用......


·乡村治理不应忽略乡村教师的力量吗
      在传统社会,秀才是农村的知识分子,他们在乡村社会扮演十分重要的角色。在明清时期,秀才甚至成为乡村士绅阶层的支柱之一,他们经常作为平民与官府之......


·强迫交易罪家产会充公吗?
      强迫交易罪家产会充公吗?一、强迫交易罪家产会充公吗?如果家产中有犯罪所得,则需要充公没收,合法部分不能充公。涉嫌犯罪被立案侦查后,可以根据......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