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什么是醉酒驾驶机动车?

什么是醉酒驾驶机动车醉驾是指因饮酒而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个人意志,在这种状态下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20毫克就算酒后驾驶。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成为醉驾。二、醉驾的相关规定(一)《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二)《关于公安机关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案件的指导意见》经检验驾驶人血液酒精含量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的,一律以涉嫌危险驾驶罪立案侦查;未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当事人被查获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在呼气酒精测试或者提取血样前又饮酒,经检验其血液酒精含量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的,应当立案侦查。当事人经呼气酒精测试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在提取血样前脱逃的,应当以呼气酒精含量为依据立案侦查。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在还没有入刑之前,只会当做交通违章行为进行处理。而自从《刑法修正案八》将醉驾入刑之后,这不仅仅是交通违章行为,同时也涉嫌构成犯罪,即《刑法》中规定的危险驾驶罪。因而,醉驾之人一方面要受到交通违章处罚,另一方面在认定构成犯罪之后,还需要受到刑事处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间接故意犯罪中止的认定是怎样进行的?
      间接故意犯罪中止的认定是怎样进行的?间接故意犯罪中止的认定的进行是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犯罪中止存在两种情......


·遇到犯人斗殴该如何处理?
      遇到犯人斗殴该如何处理?一、遇到犯人斗殴该如何处理?根据《监狱法》规定和司法实践,罪犯在狱内打架斗殴,所在监区的人民警察可以进行调解,并根......


·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罪怎么判刑?
      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罪指的是违反国家军事秘密法规,非法盗取国家军事秘密文件、武器、资料等物品的行为。国家军事机密涉及到国家安全防范,是绝对不可泄......


·工资结清还能申请仲裁吗
      需要看是否还有其他的劳动诉求,结算工资后如果是在一年之内,是能申请劳动仲裁的。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


·恩施段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恩施段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经常会看到政府组织实施拆迁工作,也经常看到一些人不愿意拆迁而当钉子户,人们之所以选择当钉子户,......


·法律规定加班费是要怎么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条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一)元旦;(二)春节;(三)国际劳动节;(四)国庆节;(五)法律、法规规定......


·抢劫又强奸立功能减刑吗?
      一、抢劫又强奸立功能减刑吗?能减刑,减刑只适用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只要是被判处上述四种刑罚之一的犯罪分子,无论......


·离婚后想要回孩子抚养权可以吗?
      离婚后想要回孩子抚养权可以吗(一)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当另行起诉。(二)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的,应予支持:......


·面对欠钱不还的人应该怎么办?
      面对欠钱不还的人应该怎么办?当遇到欠钱不还的情况,作为债权人先不要着急,首先应该与对方进行协商还款的事宜。如果对方拒不还款的,可以找到法律人士......


·入职协议与劳动合同是一回事吗?
      入职协议与劳动合同是一回事吗不是,一般正规单位入职时都会签订正式合法的劳动合同并加盖公司公章,若只有入职协议,可能是该公司想要简化条款内容......


·大家在平时的生活里面偶尔会碰到交通事故,在此时大家首先想到的
      您在平时的生活里面偶尔会碰到交通事故,在此时您首先想到的就是通知交警部门进行处理,出具交通责任事故认定书,接下来就可以求偿了。有的时候也会遇......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