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玩忽职守罪行为司法解释是什么?

玩忽职守罪行为司法解释是什么?
  
  一、玩忽职守罪行为司法解释是什么?
  
  所谓玩忽职守的作为,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认真履行职责义务的行为。有的工作马马虎虎,草率从事,敷衍塞责,违令抗命,极不负责任。有的阳奉阴违,弄虚作假,欺上瞒下,胡作非为等。所谓玩忽职守的不作为,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尽职责义务的行为。即对于自己应当履行的,而且也有条件履行的职责,不尽自己应尽的职责义务。有的擅离职守,撒手不管;有的虽然未离职守,但却不尽职责,该管不管,该作不作,听之任之等。
  
  由于各个机关、单位都有自己的活动原则、组织纪律和规章制度,以及工作人员的职责和权利、义务,这些都是必须遵守的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有关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只有违反了这些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才能成为玩忽职守的行为。因此,玩忽职守的行为方式多样,涉及面广,在不同的领域、不同的部门,有不同的规定。例如:在粮食保护、防火护林、商品检验、食品卫生、文物保护、防止伤亡事故及金融管理等方面,对玩忽职守行为以及依法应予追究的情况,本节和有关单行法规都有明确具体的规定。因此在处理某个具体玩忽职守案件时,必须严格按照本节和有关法律规定,对照实际情况,实事求是地进行分析,这是认定构成各个方面玩忽职守罪的具体依据。
  
  二、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轻伤4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7人以上,或者轻伤10人以上的;
  
  2、导致20人以上严重中毒的;
  
  3、造成个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15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15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75万元以上的;
  
  4、造成公共财产或者法人、其他组织财产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3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150万元以上的;
  
  5、虽未达到3、4两项数额标准,但3、4两项合计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或者合计直接经济损失不满30万元,但合计间接经济损失150万元以上的;
  
  6、造成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业、停产1年以上,或者破产的;
  
  7、海关、外汇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100万美元以上外汇被骗购或者逃汇1000万美元以上的;
  
  8、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9、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玩忽职守行为显然是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的,公民在办理相关行政事项或者民事行为时,如果遇到了玩忽职守的工作人员,那么可以直接向该行政机关或者事业单位的上级申请行政复议,并要求对当事人进行合法的处罚,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天津宝坻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样进行规定的?
      在现代社会,普通老百姓对于涉及到自身利益的事项还是比较关注的,在这方面体现的比较明显的,也就是征收土地补偿的问题,也正是因为这样征收土地补偿......


·刑事诉讼中有哪些证据?证据该如何采集?
      在刑事诉讼中,没有证据,就没办法认定犯罪事实,更没办法定罪量刑,那刑事诉讼中有哪些证据?符合法律规定标准的证据才会在刑事诉讼中被采信,那刑事......


·高空坠物砸伤车怎么赔偿
      高空坠物砸伤车怎么赔偿1、高空坠物砸坏车辆的,应当由坠落物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承担侵权责任。2、对此情况需要提示的,砸坏车辆造成一般损失......


·离婚能否成为拒绝监护的理由不能
      离婚能否成为拒绝监护的理由不能,监护人的关系不会因为离婚而改变而监护人以下职责:1、保护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人身。监护人担负有维护未成年人的人身......


·东莞离婚协议书律师整理版本是怎么写的?
      协议离婚需要出具双方协商一致后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内容应详细规定子女归属、抚养费、探视权利、财产分割等情况,民政局对协议书也有一些规定。若一方......


·一、买卖不破租赁的五种例外有哪些?
      一、买卖不破租赁的五种例外有哪些?1、动产租赁的限制适用从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产生的历史条件及各国立法规定来看,该原则应当不适用于动产租赁。2、在不......


·一方无民事行为能力要如何离婚
      一方无民事行为能力通常是出现在夫妻婚后,毕竟要是一方一开始就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话,自然是不能办理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的。那在一方无民事行为......


·2023年吉林省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
      吉林省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旧城改造是现如今在我国经济状态迅速发展过程当中必然的一个结果,可是拆迁改造之前,对于当地政府来说是需要制定一个比......


·法律援助受案范围有哪些?
      法律援助受案范围有哪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条例》第十条和第十一条的规定,公民有下列事项,没有委托代理人或辩护人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或......


·在我国车被高空坠物砸坏怎么办
      有很多高空坠物的受害者其实更多的是承受来自给精神上带来的伤害,因为面对这种情况很多人都有一种根本就没办法维权的感觉。甚至因为高空坠物都直接造......


·一、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误工期限与误工费是挂钩的吗?
      一、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误工期限与误工费是挂钩的吗?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误工期限与误工费是挂钩的,如果由于交通事故导致受害者入院治疗不能够正常......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