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商标权侵权应诉内容包括什么

商标权侵权应诉内容包括什么商标侵权纠纷应诉技巧应该要求对方停止侵权的所有行为,然后要求赔偿自身受到的在被侵权过程中的一切损失,在诉讼过程中主张侵权人作出相应的赔偿,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私下解决一定要合理合法。在面临商标侵权的纠纷时,首先应该根据法规解释界定对方的行为是否为侵权。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法律对侵权行为做出了明确的界定,要构成侵权该商标必须是注册过后,受法律保护的;另外,侵权人对受法律保护的商标做出了侵害的行为如:仿制、复制、销售等;并且,侵害人作出侵权的行为有故意的动机。满足以上三个条件,才能存在商标被侵权的事实。在确认商标被侵权的犯罪事实存在过后,则需要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处理纠纷的应对办法。一般在面对此类纠纷有三种方法可供选择:1.首先最简单的就是与侵权人进行谈判协商,要求对方停止侵权的一切行为,并赔偿自身在被侵权过程中的一切损失。这种方法的优点是最简单省事,但相对来说,由于这种方法缺少执法机关以及政府的压力,侵权人可能不会理会被侵权人提出的合理主张。2.所以,第二种方法就是向工商部门检举投诉这种侵权行为,并请求工商部门强制处理侵权人的侵权商标,但是这种方法虽然能有效率停止侵权行为的进行,但是受到侵权的损失却不大可能得到赔偿。在商标侵权案件中,原告首先要明确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所规定的侵权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然后针对各种侵权行为确定侵权行为人,侵权具体形式,侵权商品的数量,侵权行为(或侵权商品)的准确发生地点。应当承担的举证责任有:(1)被侵权人在先权利证明(包括商标注册证等);(2)被请权人产品样本;(3)侵权产品样本;(4)购买侵权产品证明(如发票等)(5)为各种侵权商标或者侵权商标商品及包装进行印制、仓储、运输、邮寄等行为的单据。被告针对原告的指控和提出的证据提出质疑,可以以该注册商标已被商标局依职权撤消,自行注销,与原告签订的商标许可使用合同或者商标转让合同等证据,来反驳其并未侵犯原告的商标专用权。综上所述,商标侵权应诉内容包括要求对方停止对商标相关的所有的侵权行为,同时给原商品销售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等都应当由侵权人进行赔偿。而在商标侵权的诉讼过程当中,被侵权人也应当收集充分的证据,得到法院的认可。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婚后财产公证的效力包括哪些,其公证程序是怎样的?
      在现实生活中,男女双方为了证明婚后财产的情况,向公证机关进行公证。公证是具有法律意义的,并且可以保证证明活动的真实性。当然,公证是有一定的......


·合同不成立、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法律后果
      在确定合同不成立、无效或者被撤销后财产返还或者折价补偿范围时,要根据诚实信用原则的要求,在当事人之间合理分配,不能使不诚信的当事人因合同不成......


·民事判决书(上级法院指令再审的案件用)
      法院诉讼文书样式70    (××××)×民再字第××号    原审原告(或原审上诉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原审被告(或......


·贩毒罪的未遂案该如何认定
      贩毒罪的未遂案该如何认定在司法实务中以毒品实际的具体交付行为来作为贩卖毒品罪的既遂标志,既是基于对既遂形态的行为犯量的规定性,同时也是由主客......


·关于学校打架法律法规是怎么规定的?
      孩子在成长阶段所表现出来的一些自卑,极其不愿意跟其他小朋友沟通的这种情形肯定都是有原因的。而且现在的小孩们其实因为受到网络环境的因素也是过于......


·什么是租售同权?
      什么是租售同权?租售同权即租购同权,以广州为例来说,该政策为广州租房新政,是指凡是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人才绿卡持有人子女等政策性照顾......


·个人非法集资立案标准是什么?
      在投资理财市场,非法集资陷阱很多。一旦遭遇非法集资,导致自身财产发生损失的,受害人可以到当地公安机关报警,受到报案材料后,公安机关会根据相关......


·交通违章怎么扣分,如何处理交通违章
      交通违章怎么扣分,如何处理交通违章道路上,对于机动车的违章行为并不少见,一旦被抓住那么就要对机动车驾驶者进行处罚。相信您都知道,对交通违章行为......


·父母去世多个子女继承房产怎么分?
      父母去世多个子女继承房产怎么分?1、如果父母留有遗嘱的,按照遗嘱内容继承就行。如果父母没有留下遗嘱的,原则上由子女平分。如果个人的经济状况比较......


·一、善意取得对抗买卖不破租赁吗?
      一、善意取得对抗买卖不破租赁吗?不可以对抗买卖不破租赁,善意取得又称为即时取得,无权处分人将其财物(动产或者不动产)转让给第三人,如受让人在取得......


·刑法规定犯什么罪不能律师辩护
      刑法规定犯什么罪不能律师辩护?1、不管犯什么罪都可以请辩护律师,辩护制度在诉讼中的意义,一是制约侦、控、审活动,有利于公安司法机关客观、全面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