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法院如何审查行政不作为?

法院如何审查行政不作为?目前我国对行政不作为的诉讼主要围绕以下三个方面展开:原告是否向被告提出履行特定作为义务的申请且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是被告是否具有被诉之特定作为义务且存在不作为的行为;原告起诉被告不作为的时机是否成熟以及是否超过法定起诉期限。而最终大部分案件的焦点主要是赔偿问题,包括该不该赔、由谁赔、如何赔、赔多少。行政不作为的构成要件有三个:1、申请要件-行政相对人向行政主体提出了实施一定行为的合法申请。按照行政主体能否主动作出行政行为标准,行政行为可分为依职权的行政行为和依申请的行政行为两类2、职权要件-行政主体对行政相对人的申请事项具有法定职责和管理权限。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主体作出的一定具体行政行为,要在被申请的行政主体的法定职责和管理权限范围内。3、期限要件-行政主体未在一定期限内按照法定程式实施一定的行为。行政主体为一定行为的时间,少部分法律法规已作出规定,包括《行政复议法》在内的大多数法律法规未作出规定。二、如何加强法院对行政不作为案件的处理水平?1、提升行政审判队伍的专业化水准,加强行政人员与审判人员的沟通交流。行政审判队伍的建设一直因为行政诉讼自身的薄弱而未能得到重视,而这也使得本就处于边缘化的审判队伍更因为频繁的法院轮岗制而无法稳定队伍的素质,也无法保障具备丰富行政审判经验的业务骨干充实到行政审判领域。2、在行政诉讼中引入专家陪审制,提供专业意见以供合议庭参考。根据我国人民法院中人民陪审员制度的设计,可以考虑在组建合议庭时选择有丰富行政理论与实务经验的行政专家进入合议庭参与行政审判工作。综上所述,公民因为行政不作为发起诉讼的,法院受理后展开审理。审查不作为行为,要从构成要件入手,要看是否存在不作为的具体行为、公民提出诉讼是否在规定期限内,政府部门是否有履行的义务却没有去履行等。一旦公民胜诉,可以拿到赔偿或者让政府部门作为。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是否能够同时处理离婚和重婚?
      是否能够同时处理离婚和重婚?是能够同时处理离婚和重婚,一方不论是立案侦查阶段还是服刑阶段,另一方都可以起诉离婚,但是如果要以重婚为离婚理由的,......


·离婚的时候可以在网上让律师办理离婚协议吗
      离婚的时候可以在网上让律师办理离婚协议吗离婚的时候可以在网上让律师办理离婚协议。离婚协议书则是离婚协议的书面形式,《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第3款......


·期货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规定是什么?
      期货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规定是什么?关于期货公司变更注册资本或股权有关问题的规定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期货公司行政许可公开透明度,加强对期货公......


·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是多长
      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是多长人身损害赔偿要是不幸产生了纠纷的话,那么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不过此时需要注意一下诉讼时效问题。那么法律规定人......


·股权投资企业有哪些
      股权投资企业有哪些?股权投资企业是依照现法行法律设立的,经营股权投资业务的的企业。近几年来,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私募股权资企业越来越多,一......


·关于司机劳动合同范本
      关于司机劳动合同范本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甲方因工作需要,聘用乙方为合同工驾驶员,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自愿签订......


·一、夫妻离婚不分割房产可以吗?
      一、夫妻离婚不分割房产可以吗?可以分别处分财产,协议离婚时,没有分割的财产,可以在以后分割。还未分割的房产也可以不分割,离婚协议中,就双方现在......


·女方过错方离婚财产分割能分多少?
      生活中我们经常可以听说关于结婚之后出轨在家庭,不管是哪一方出轨都会比家庭带来巨大的创伤,也就意味着双方肯定会走向离婚的道路,在离婚的时候,关......


·受理立案一般什么时间通知开庭
      受理立案一般什么时间通知开庭法院开庭的时间是通过法院传票通知当事人,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通常提前三天通知到相关人员。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


·醉酒驾驶撞死人如何陪偿
      肇事方需要赔偿受害人家属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医疗费等其他合理费用。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被扶......


·物业类型是什么意思
      物业类型是什么意思?根据使用功能的不同,物业可分为以下四类:1、居住物业:包括住宅小区、单体住宅楼、公寓、别墅、度假村等。2、商业物业:包括综......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