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根据法律规定隐名股东怎么退股?

根据法律规定隐名股东怎么退股?根据法律规定隐名股东退股可以通过将股权转让的方式,在实践中经常会出现这种情况,在设立公司过程中出资人为了规避法律或出于其它原因,借用他人名义设立公司或者以他人名义出资,这即为隐名股东。虽然法律上没有明文规定隐名股东,但是在司法界都倾向于承认隐名股东这一概念。我们可以理解为只要已进行实际出资并且有相关的内部协议约定股权比例或者权利义务,一般都被认定为该公司的隐名股东。当然对于隐名股东股东资格的认可主要分两种情况来对待。对于处理公司内部纠纷时,一般是承认隐名股东的股东资格的。这主要也是从尊重契约自由的原则上考虑,既然公司内部显名股东与隐名股东对于权利义务都事先有了约定,在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下应该予以承认。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如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股东在哪些情况下会选择退股?1、公司经营风险过大,超出股东投资的预期。股东投资于公司,通常对公司的商业计划都有自己可以承受的预期,当商业计划的风险大大超过其预期时,股东就会产生退股的念头,从公司退出以便降低其投资风险。2、股东死亡。股东投资公司后,股东依法享有股权。股权是一种重要的财产权利,当股东死亡时,其股权应当列入遗产,由继承人进行继承。根据我国的继承法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父母和子女。当这些继承人不愿或者不适宜成为公司股东时,将死亡股东的投资从公司中分离出来就成为继承人的渴望。3、股东离异。当股东婚变,夫妻双方离异时,有关股东权益的分割问题就会被提出来。由于夫妻双方已经反目,作为非股东的一方配偶绝不可能参加对人合性要求比较高的有限公司。这时,将股东权益的一半从公司中抽取出来,变现交割给非股东的配偶,就成为非股东的配偶的强烈要求。在当代社会匿名股东他是一个非常特殊的存在,也就意味着他并不是在相关的登记当中写的实际的名字,但是其实他们也是公司的实际的操作人,关于投资方面的话,都是占有一定的比例的,此时应当看到有一些情况之下,必须要由他们来出面进行风险承担。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第三人撤销权之诉的提出条件是什么?
      第三人撤销权之诉的提出条件是什么第三人撤销权之诉是对所有自然人和法人的利益的保障。对于法庭所做出的判决,其中凡是有涉及损害个人利益的事项,......


·刑法中最新销售假药怎么处罚
      刑法中最新销售假药怎么处罚一、刑法中最新销售假药怎么处罚?个人犯生产、销售假药罪的,生产、销售假药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


·父母健在房子立遗嘱怎么立?
      父母健在房子立遗嘱怎么立?父母健在房子立遗嘱可以按照其真实意思然后书写遗嘱的内容,最后书写签名和日期即可。立遗嘱不需要任何手续,但是,怎样订立......


·我国为什么要禁止家庭暴力
      我国为什么要禁止家庭暴力其实我国法院在处理家庭暴力这样的纠纷的时候,有很多一部分人会认为家庭暴力就是属于夫妻之间的一些正常的吵架,并没有必......


·团伙作案人未抓齐会被批捕吗?
      团伙作案人未抓齐会被批捕吗?犯罪团伙人员没有全部抓捕归案,已经抓到的不会一直关下去的,会进行批捕然后审理案件。决定逮捕通知签发时间的,是逮捕时......


·五险一金从自己工资扣吗
      五险一金从自己工资扣吗用人单位统一给员工代交五险一金,但是五险一金的费用是自己工资里扣一小部分,公司交大部分,都是按照一定的比例。因此,对于......


·著作权和署名权不统一可以吗?
      著作权和署名权不统一可以吗?著作权和署名权不统一是可以的,如果作品署名和版权登记相冲突,一般情况下,版权登记的法律效力低于作品署名的法律效力。......


·寻衅滋事罪及司法解释对寻衅滋事罪的规定是怎样的?
      尽管当下社会稳定平静,但是也不乏不遵纪守法的人,往往会故意破坏社会秩序,对于这类行为都是寻衅滋事罪,需要对他进行一定的惩罚。在不知道如何处置......


·民法典148条关于欺诈的规定是什么?
      现如今,随着人们的法律意识在不断增强,相应的骗子的欺诈手段也在不断地进步,一些骇人听闻的欺诈手段总会是的一些法律意识或者自制力差一些的人上当......


·广东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否有统一规定?
      广东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否有统一规定?广东省并没有对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有统一规定的,在任何地方发生的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都是根据给受害者造成的实......


·对方如果欠钱不还怎么办?
      对方如果欠钱不还怎么办?对方如果欠钱不还怎么办?可以通过民事诉讼处理,建议方法如下:1、要收集借过钱的证据:如果借的金额较大,则需要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