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被迫签下财产分割协议生效吗?

一、被迫签下财产分割协议生效吗?被迫签下的财产分割协议是不生效的。夫妻或者拟结为夫妻的当事人,订立的夫妻财产协议产生的法律效力,必须具备婚姻及一般民事法律行为成立的要件。1、双方必须是要建立或者已经建立合法婚姻关系的当事人,双方必须有完全的行为能力;协议必须由婚姻当事人亲自订立,不能由他人代理。2、夫妻双方必须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协商,对婚前财产或者婚姻存续期间的所得财产进行约定。协议的内容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3、内容限于夫妻所享有的财产权利范围,必须符合法律原则和社会公共道德。4、要明确具体的财产内容、财产处所、财产归属等。5、虽订立夫妻财产协议,但未缔结婚姻或者婚姻被宣布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当事人的夫妻身份未得到法律的认可,该协议未生效或者无效。二、财产分割协议的三种无用约定1、财产归子女。很多伴侣在作财产约定时,会考虑日后子女的抚育问题,会约定某一部分的财产归子女所有。但在实际的生活中,虽然做了此类财产约定,但这些财产仍然是由父母掌控着。也即从法律上来看,赠与没有履行。当然,没有完成的赠与便不生效。实践中,此类无效约定屡见不鲜,争议较多,当然均以无效认定而告终。2、不动产归一方但未作产权变更。将一方名下的婚前房产等不动产约定为婚后共有,但实际没有办理产权更名手续,同样是一种赠与未完成的行为。在最终发生争议时,同样无法得到确认。3、谁提离婚谁无财产。“谁提离婚,谁便净身出户”往往会成为婚内财产协议中的恩爱信诺,以使任何一方都打消离婚的念头,一心一意地经营好婚姻。实际上,此类约定往往会认为限制离婚自由权,而被认定为无效。三、财产分割协议公证流程财产分割公证,是指公证机构依法证明当事人之间签订分割共有财产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1、当事人要准备好相关材料:一般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订约日期空缺,待公证员对协议进行审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证员面前签字。2、双方必须共同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3、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分割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公证员的提问,公证员会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义务,告诉当事人签订财产协议后承担的法律义务和法律后果,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接谈笔录,并在笔录上签字确认。财产分割协议在被迫的情况下是没有法律效用力的。并且财产分割需要进行公证。财产分割公证,是指公证机构依法证明当事人之间签订分割共有财产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一般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订约日期空缺,待公证员对协议进行审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证员面前签字。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最新天津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故名思议是在交通道路行驶中致人死亡需要给予对方家人亲属的赔偿金,那么按照天津相关规定具体需要赔付哪些费用呢,这些费用按天津地......


·缓刑的撤销情形包括了哪些
      虽然犯罪分子最终被宣告了缓刑,可以暂时不用到监狱里面服刑,但在缓刑考验期内,其实也是可能出现缓刑被撤销的情况。按照规定,一般在符合了法律规定......


·在我国应届生入职材料应该包括哪些?
      在当代这个社会,应届毕业生指的是大四刚刚毕业或者是硕士、博士刚刚毕业,这些人具有的普遍特征是没有工作经验。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应届毕业生入职......


·发生医疗损害患者怎么处理
      保存医疗的所有材料,包括诊断书,病历和记录等,然后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确认医疗事故后,通过协商或者诉讼来进行权益追索。需特别注意的就是就诊医疗......


·现代人工作比较繁忙,但是有时候还需要进行喝酒应酬,在我们的现
      现代人工作比较繁忙,但是有时候还需要进行喝酒应酬,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许多人喝完酒之后还是会驾驶机动车辆,这种行为有可能会造成严重的交通事故,......


·团伙网络诈骗怎么量刑,被骗后如何报案?
      团伙网络诈骗怎么量刑,被骗后如何报案?因为网络的发展,近年来通过网络进行诈骗的行为越来越常见,许多对诈骗防范意识不强的人很容易落入网络诈骗人......


·疫情期间自行在家隔离的员工是否可以被要求抵扣年假
      应疫情原因用人单位放假的不可使用职工带薪年休假、福利假、调休等抵扣假期。人社部就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发布......


·劳动法规定孕妇可以辞退吗
      看具体情况定。若孕妇作出违反公司劳动纪律的事情,公司可以辞退;若孕妇本人并没有做出任何违反公司劳动纪律的事情,公司就不能无缘无故的辞退孕妇。......


·股权质押利息计算方法是怎样的?
      股权质押利息计算方法是怎样的?股权质押利息逐渐成为公司和个人快速融入资金进行股权质押所需要考虑的重要因素,出质人把自己所有的股权质押后,用......


·对外担保合同什么情况下有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外担保合同无效: (一)未经国家有关主管......


·出嫁女可以继承遗产吗?
      出嫁女可以继承遗产吗?出嫁的女儿是否能继承父母的遗产,要看父母是否有遗嘱指定继承人。民法典规定,死者死亡后属于死者合法拥有的财产可以作为遗产......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