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监护人身份证件类型是什么?

监护人身份证件类型是什么?
  
  一、监护人身份证件类型是什么?
  
  监护人是对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如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负有监督和保护责任的人。一般父母是第一监护人。
  
  身份证类型的种类很多,但最常用的证件就是居民身份证,其次还有居民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武警警官证、士兵证、外国人居留证、外交官证等等。这些都是合法的证明人身份的证件。
  
  二、监护人证明到哪里开
  
  1、若被监护人未满十八周岁的:
  
  未成年人监护人证明应该到该未成年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开。
  
  需要带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其复印件。
  
  未成年人法定监护人如下:
  
  (一)父母为未成年人的当然法定监护人;
  
  (二)除父母之外的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
  
  (三)祖父母、外祖父母;
  
  (四)成年兄、姐。
  
  2、若被监护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
  
  证明由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开具
  
  《民法通则》第十七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
  
  (一) 配偶;
  
  (二) 父母;
  
  (三) 成年子女;
  
  (四) 其他近亲属;
  
  (五) 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没有第一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三、法定监护人证明怎么写
  
  1、若被监护人未满十八周岁的:
  
  监护人证明书
  
  兹证明_______,男/女,于___年__月__日出生, _______的生父是_______(现健在/已故)。_______生母是_______(现健在/已故)。的法定监护人是 (父母健在的,可任选父母其中一人) 。
  
  2、若被监护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
  
  监护人证明书
  
  兹证明_______,男/女,于___年__月__日出生, _______的生父是_______(现健在/已故)。_______生母是_______(现健在/已故)。______的配偶是 ______(针对已婚的情况)。
  
  _______的法定监护人是_______(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七条规定依次选择监护人) 。
  
  由于证明身份证件等相关类型,所以才会要求进行调查相关的监护人证件类型。监护人需要承担对被监护人相关的照顾原则。不得随意遗弃相关监护人,如果有他人认为监护人不能履行监护责任的话,可以进行更改监护人。更改监护人需要有当地的居委会或者村委会同意才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犯罪未遂的量刑会少一半吗
      犯罪未遂的量刑会少一半吗一、犯罪未遂的量刑会少一半吗?犯罪未遂的量刑不一定会少一半,但犯罪未遂的判刑比犯罪既遂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征地补偿款是否特殊款?补偿款有哪些?
      随着城市化进程,城市化的征地越来越多,为了加快城市化进程,征地也越来越经常化。征地对于很多人来讲是喜事,因为征地的补偿款对于一个一般家庭而言......


·老人写好房产遗嘱怎么公证 一、老人写好房产遗嘱怎么公证?
      老人写好房产遗嘱怎么公证一、老人写好房产遗嘱怎么公证?1、申请与受理。(1)申请,公民、法人向公证机关提出的公证申请标志着公证活动的开始。......


·状告重婚罪些什么证据?
      一、状告重婚罪些什么证据一种是领取结婚证的法律婚姻,一种是以夫妻名义同居在一起的未领取结婚证的婚姻。因此,对于重婚需要什么证据,具体得分两种......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行政拘留第几天可以看望?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行政拘留,通常情况下都是对于一些违法行政法规的人来进行的。在我国行政拘留他是需要遵循严格的调查程序。当然,有的时候可能会......


·劳动者被迫辞职经济补偿金有吗?
      劳动者被迫辞职经济补偿金有吗虽然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案件在开庭以后还管辖移送吗?
      案件在开庭以后还管辖移送吗?案件在开庭以后一般是不建议管辖移送的。《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法院管辖的,应当移送......


·在员工正式工作的时期
      在员工正式工作的时期,或者是试用期间时,由于用人单位方面的原因进行辞退员工的,在某些情况下是需要支付代通知金作为赔偿的。但是代通知金的赔偿条......


·欠款能否主张利息,如何计算欠款利息
      欠款能否主张利息,如何计算欠款利息一、欠款能否主张利息,主张欠款利息的条件1、欠款上的还款时间(1)“欠条”中如果约定了还款期限,诉讼时效从......


·视具体情况而定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或者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人民法院会在三个工作日内......


·外地人在温州怎么样交五险一金
      现在您都是知道用人单位需要给劳动者缴纳五险一金的,但是如果没有当地的户口,外地人该怎么在当地缴纳五险一金方面的问题也是困扰了很多人,在外地缴......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