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在法律上什么是工伤复发

在法律上什么是工伤复发?工伤复发是指在工作期间出的工伤事故留下的后遗症再次复发。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和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工伤待遇。第二十九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本条第三款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第三十条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第三十一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二、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情形有哪些?第四十二条 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三)拒绝治疗的。在工伤复发之后当事人需要根据自己的情况,再次申请工伤待遇,因为工伤复发之后肯定还是要住院治疗的,之前没有和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情况下,像是医疗费,停工期间的工资这都是员工依法享有的相关权益,但是否属于工伤复发需要做鉴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一、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太高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太高怎么办?1、交通事故对方要求责任认定以外的赔偿不用理会,如有必要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维权。2、因为责任认定已经包含了所有的......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等,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


·对于第一继承人平分遗产吗?
      一、对于第一继承人平分遗产吗?第一继承人都需要按平均分配的方式来处理这笔遗产;根据《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


·怎么从集资诈骗看公司的发展?
      集资诈骗是行为所规定的集资诈骗案件中的一种,属于经济性质的犯罪活动,虽然从立法上看,该项罪名的犯罪主体有个人以及单位两种,但是多以有组织、有......


·个人偷税1000万怎么量刑
      个人偷税1000万怎么量刑一、个人偷税1000万怎么量刑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


·申请办理收养登记需要哪些材料
      申请办理收养登记需要哪些材料一、申请办理收养登记需要哪些材料(一)收养人的收养申请;(二)收养人所在单位的证明,证明有收入,有经济条件收养;......


·成年人犯强奸罪能保释吗?
      成年人犯强奸罪能保释吗?一、成年人强奸罪能保释吗?成年人强奸罪能保释,需要提出取保候审申请,但一般很难被批准。根据刑法规定,犯强奸罪的,......


·解除劳动合同补偿说明书的内容是什么?
      解除劳动合同补偿说明书的内容是什么?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补偿协议书甲方:(公司)乙方:(员工)乙方身份证号:,年月日应聘进入甲方公司任一职;......


·侵犯知识产权罪自诉处理合法吗?
      一、侵犯知识产权罪自诉处理合法吗?侵犯知识产权罪自诉处理是合法的,自诉人应向法院递交刑事自诉状,附带民事诉讼的应当提交刑事附带民事自诉状。......


·批捕了没冻结可以转移财产吗
      一、批捕了没冻结可以转移财产吗是不可以私自转移的,如果他本人授权同意是可以的吧。刑事诉讼法第118条规定,对于扣押的物品、文件、邮件、电报或者......


·经济仲裁如何收费具体的规定是什么样的
      一、经济仲裁与经济诉讼相比有哪些特点?仲裁与诉讼是现代社会两种并行的纠纷解决方式,对于涉及财产利益的民事经济案件(个别类型案件除外),当事人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