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离婚二婚夫妻财产怎么支配分割?

离婚二婚夫妻财产怎么支配分割?二婚是结婚离婚或丧偶以后,再一次结婚,二婚再离婚和第一次离婚时一样,个人财产不能分割,共同财产可以分割。再婚个人财产,通常是指再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对于一方所有的财产,即夫或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也可称为法定的夫妻个人财产,在原则上是不需要分割的。夫妻可以书面约定婚前财产以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归共同所有或各自所有,或部分共同所有、部分各归所有。夫妻对婚前财产以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需要注意的是,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二、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有哪些?1、坚持男女平等原则: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双方应有平等的权利,不能因为一方经济收入较低、没有经济收入而少分或部分给他(她)财产。2、坚持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目前我国妇女的经济条件和男子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在财产分割上适当照顾妇女和儿童的利益,给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适当多分一些财产。3、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一方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和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但有过错,不代表就会“净身出户”。4:公平原则:离婚时应清算夫妻的经济利益,例如:夫妻双方对家务劳动、抚养子女的付出,一方离婚后生活水平的下降,妥善安置离异后的换病房等。综上所述,现在一些二婚家庭也离婚,这样同初婚家庭一样,同样存在财产分割的情况。二婚家庭离婚财产分割,重点就是区分好个人及共同财产部分。二婚后产生的家庭收入是共同财产,原则上平分,如果涉及到房产,则可以通过过户、拍卖等方式解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一、有哪些?
      一、有哪些情况可不给抚养费1、好商好量,达成一致支付孩子抚养费是夫妻双方的事情,如果一方不给抚养费,那么另一方肯定就得多支付抚养费,这样才能让......


·连带保证人的抗辩权有哪些
      连带保证人的抗辩权有哪些?在债权债务合同中,一般会有保证人的出现。保证人为债务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如果债务人未能还清欠款,保证人有为其还款的义......


·孩子信用卡还不上怎么办?
      孩子信用卡还不上怎么办?还不上信用卡公安机关有可能会按照信用卡诈骗罪来处理,根据法律规定,信用卡透支数额1万元以上,经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


·根据法律的规定房产没有诉讼时效吗?
      根据法律的规定房产没有诉讼时效吗?根据法律的规定房产没有诉讼时效,《民法通则》诉讼时效第一百三十五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


·离婚厦门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如果夫妻离婚了,双方如果有未成年的子女,双方就要就抚养费进行一定的协商。为了保证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国家规定相关条文了来进行抚养费金额的确定......


·收受礼金多少可以立案?
      收受礼金多少可以立案?根据最新的法律规定,收受礼金达到5000元的,可以以受贿立案。由“两高”制定司法解释规定贪污受贿犯罪定罪量刑的数额幅度,同时......


·女方先提出离婚要给小孩抚养费吗?
      女方先提出离婚要给小孩抚养费吗?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进行判断,如果说孩子跟随女方生活的话,那么是不需要额外的给抚养费用,如果是跟随男方生活,......


·外地人申请公租房需准备以下几种材料:1.无业人员
      外地人申请公租房需准备以下几种材料:1.无业人员需有本人书面说明,并由街道核实后盖章;在校学生应出具在校证明和学生证;处于就业年龄段居民均应出示......


·劳动合同期限规定吗?
      劳动合同期限规定吗?规定有哪些?劳动合同是有期限规定的;按相关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


·安阳市征地拆迁补偿政策是怎样的?
      安阳市征地拆迁补偿政策是怎样的?安阳市征地拆迁补偿政策:安阳市2007年城市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基准价等问题的规定根据《河南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生产销售假药罪的假药包括什么
      生产销售假药罪的假药包括什么我国《药品管理法》第4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一)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的;(二)以非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