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两次醉驾的判罚标准是什么?

一、两次醉驾的判罚标准是什么?对于二次酒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二次酒驾行为,除了处以一千元到两千元的罚款之外,还将处以十日以下行政拘留,同时吊销驾驶证。二、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丶危险驾驶罪】规定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对于醉驾的行为,由于已经构成了危险驾驶罪,所以是需要追究相关刑事责任的,在司法实践中,对于相关事项的处理应当由交警部门对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进行测量,在达到了规定的标准的情况下就可以进行合法的认定和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一、醉驾处罚危险驾驶罪是怎么规定的?
      一、醉驾处罚危险驾驶罪是怎么规定的?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


·交通事故轻伤二级赔偿多少钱?
      在马路上,我们会遇到甚至是遭遇到交通事故,由于交通事故而受伤的,我们可以向肇事者要求赔偿,具体赔偿情况要根据伤残等级决定,这在法律中会有明确......


·他项权证撤销申请书的流程有哪些
      自己在买房贷款中肯定会存在他项权证的问题,那么,他项权证撤销申请书的流程有哪些,对于当事人来说有着积极的意义,因为自己无法偿还贷款时,肯定是......


·提起诉讼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提起诉讼需要满足哪些条件?1、向法院起诉离婚,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诉讼当事人的身份提起离婚诉讼;2、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


·个人著作权财产权的保护期限是多久?
      个人著作权财产权的保护期限是多久一、个人著作权财产权的保护期限是多久?《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了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现分述......


·政府征收土地新政策是怎样的?
      政府征收土地新政策是怎样的?随着我国社会的发展,各地的征地工作越来越频繁,而政府征收土地新政策就成为被征地人员所关心的问题。国家针对征收土地......


·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
      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


·打架斗殴检讨书的内容应该包含什么
      劳动者在公众场合发生打架斗殴行为之后,用人单位为了能够快速的解决该事情,一般都会要求当事人做打架斗殴检讨书。那么,打架斗殴检讨书的书写格式是......


·提起民事诉讼需要什么材料
      提起民事诉讼需要什么材料?公民起诉应提交的材料:1、民事起诉书。(1个被告2份,2个被告3份,类推,都须原告签字或盖章)2、主要证据材料复印件。(1个被......


·离婚了没有钱补偿应怎样办理
      离婚了没有钱补偿应怎样办理一、离婚了没有钱补偿应怎样办理可以依据离婚协议向当地法院起诉,对方有义务履行离婚协议书的义务,拒不履行的,可以......


·如果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的,需要进行经济补偿。
      如果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的,需要进行经济补偿。如果员工不续签,要看具体情况:1、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