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劳动者合同满被辞退有没有赔偿

劳动者合同满被辞退有没有赔偿?公司单方面不续签的话是有补偿金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因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到期后不续签劳动合同的情形:1、公司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工资待遇等)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终止劳动合同的,没有经济补偿。2、公司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工资待遇等)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终止劳动合同的,有经济补偿。3、公司和劳动者一方或者双方不予续订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的,有经济补偿。同时,《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了用人单位予以经济补偿的计算: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3、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4、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二、公司可以辞退员工的情形(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总的来说,劳动合同到期不是公司可以合法辞退员工的一个正当借口,可是,员工在劳动合同到期后主动提出来辞职的这种情况非常的特殊,虽然用人单位无权拒绝,但是也没有义务再去支付补偿金。公司该支付补偿金却拒绝支付的话,员工要学会维权。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一、高速公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是什么?
      一、高速公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是什么?1、交通部门现场勘查。交警部门对现场勘查记录经复核无误后应要求当事人或见证人在现场图上签名。为检验需要,......


·婚前财产婚后买房算个人的财产吗?
      财产是婚姻关系中永恒的话题,如何对财产的归属做出明确的划分是十分有必要的,很多离婚双方为了财产的认定在法庭上闹的不可开交,所以也有很多年轻人......


·谁是法律上第一继承人
      第一继承人又可以叫做第一顺序继承人,在死者生前没有留下合法有效遗嘱的情况下,一般是按照顺序来继承其遗产的。此时就需要区分第一继承人与第二继承......


·国家工作人员受贿10万判多少年
      通常国家工作人员在收受了他人的财物之后,往往也是会为他人办事,这里办事有可能谋取的是合法利益,当然更多时候牟取的是不正当利益。而在受贿达到一......


·面对高昂的房价,现在越来越多人选择租房或者购买二手房来解决住
      面对高昂的房价,现在越来越多人选择租房或者购买二手房来解决住所问题。广宗就有很多选择购买二手房的市民。但就像租房一样购买二手房也有很多陷阱。......


·划拨土地使用权能赠与吗?
      划拨土地使用权能赠与吗?土地使用权是我国单位或者个人所享有的使用某一块土地的权利,人们获得土地使用权之后是否可以将该权利赠与他人法律没有明确......


·离婚后不给子女抚养费怎么办,没有给抚养费能判多久?
      抚养费是是生育政策里的一项重要制度,根据婚姻法解释,抚养费包括多种费用,生活费、教育费皆包含其中。但在实践中,很多人都会把这些费用的概念混淆。......


·保释期满该怎么办,如何解除取保候审?
      保释期满该怎么办,如何解除取保候审?对于保释,我国一般称之为取保候审。这是一种有期限限制的刑事强制措施,法律规定保释的期限最多为12个月。那要是......


·怎样区分原始证据和直接证据
      怎样区分原始证据和直接证据一、怎样区分原始证据和直接证据?其实从概念上把握它们的区别就行了。直接证据往往与间接证据相对,而原始证据往往与传......


·工伤人员工资待遇武汉是怎样的
      工伤人员工资待遇武汉是怎样的工伤工资照发,报销医药费,一般没有奖金和绩效奖励。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


·行政诉讼撤诉后可不可以再次起诉?
      行政诉讼撤诉后可不可以再次起诉?行政诉讼中,一般情况下,原告撤诉后又以同一理由再起诉的,根据一事不再理专的原则,法院属不会受理。但如果撤诉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