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签订抵押合同要注意哪些事项

签订抵押合同要注意哪些事项不管是怎样的担保,当事人之间协商一致之后,最好是签订一份书面的合同,这样自己的合法利益才有可能得到保护。但是在具体签订抵押合同的时候,也会有一些事项需要注意。那到底签订抵押合同要注意哪些事项?我们马上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签订抵押合同要注意哪些事项
  1、签订抵押合同的抵押人与不动产权利人应一致。特别注意抵押财产是否是共有,如果是共有的,则抵押合同也要由共有人签字同意,以确保抵押合同合法有效;
  2、抵押人如果是公司法人的,应要求公司法人提供公司章程,如果章程规定对外担保需要经股东会决议或特别决议,则要让公司提供相应的股东会决议。以免其他股东对抵押的效力提出质疑;
  3、应为抵押物办理财产保险,受益人为抵押权人,保险单交抵押权人保存,防止抵押财产意外毁损而蒙受损失;
  4、办理抵押的登记、保险费用应明确约定由谁承担;
  5、约定抵押权人处分抵押财产的方式及抵押人的协助义务,以及注销抵押权时抵押权人应予协助的义务;
  6、处理抵押财产所得价款不足清偿所担保的债务,抵押人是否仍需要承担补足责任要明确;
  7、约定抵押人保证所提供的抵押财产不存在未披露的共有及存在争议情况,如果因前述情况而给抵押权人造成损失,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抵押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3、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权属或者使用权权属;
  4、抵押担保的范围;
  5、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抵押合同不完全具备前款规定内容的,可以补正。
   三、没办登记的抵押合同怎么办?
  司法实践中,对于已经合法成立或者已签订的但未办理抵押登记的不动产抵押合同,应区分不同情况进行处理:
  (一)在债权人不主张抵押合同无效的情况下,可以要求补办抵押登记。如无其他债权人对不动产抵押物主张权利或者不动产抵押合同无效的情况下,抵押权人要求抵押人补办登记的,法院应予支持。因为不动产抵押合同订立后,未办理抵押登记,只是抵押权没有设定,抵押合同并不因此而无效。合同既已生效,对合同当事人就产生拘束力,负有办理抵押登记义务的当事人就应按合同履行。
  (二)权利凭证已经交付而登记机关有过错的,可以认为抵押权已经设立。如因登记机关的原因,未办登记手续,抵押人已将抵押财产的权利凭证交付给抵押权人的,法院可以认定抵押权有效设定,但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三)抵押人故意不办理登记的,要承担违约责任。如债权人无过错,法院可判令负有办理抵押登记义务的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实践中有抵押人在不动产抵押合同签订后故意不办理抵押登记的情形,法院如查证属实,可依据担保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判令抵押人承担赔偿责任。
   抵押合同肯定是因为双方之间建立了抵押权关系之后,才需要签订的。而以书面形式将抵押的内容固定下来,对当事人来讲也是比较好的。不过,在具体签订抵押合同的时候,上述的一些事项是需要格外注意的。否则的话,自己的合法利益就有可能受到损害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巨额惩罚性赔偿是什么意思?
      巨额惩罚性赔偿是什么意思?惩罚性赔偿,又称示范性赔偿或报复性赔偿,是指由法庭所作出的赔偿数额超出实际损害数额的赔偿。惩罚性赔偿是加重赔偿的一......


·国家之大
      国家之大,地球的因素,很多的自然事故都会不约而同的迎面而上,家虽然安全,但是遇到地震也将不堪一击,外面随大,但是车辆也多,很多的事故都只发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


·房产抵押贷款中他项权证去哪里拿?
      在房产抵押贷款的过程中,我们需要两次去领取他项权证,一次是办理他项权证,将房产登记为抵押状态时;另一次是还清所有贷款本金以及利息后,去领回他项......


·保险公司不赔偿的交通事故的情形
      保险公司不赔偿的交通事故的情形有以下情形的交通事故之一的,保险公司不赔:1、车撞自家人不赔第三者责任险只负责赔偿保险车辆因意外事故致使第......


·注册资本多少才可以上市呀?
      注册资本多少才可以上市呀?一、注册资本多少才可以上市呀?上市公司的注册资金最低要5000万。《公司法》第152条规定上市公司的股本不低于5000万......


·什么是留置权人?
      什么是留置权人?对于留置权,最早这一概念出现在《德国民法典》。尽管历史发展进程中,各国民法对留置权都作了规定,但一般认为,留置权源于罗马的......


·一、离婚后小孩抚养费自己承担吗?
      一、离婚后小孩抚养费自己承担吗?抚养费都是不抚养孩子的一方给予;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


·民法总则188条一般诉讼时间为多长时间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民法总则》将被废止。《民法典》188条一般诉讼时间为多长时间《民法典》对诉讼时效的规定从第一百八十......


·合同最高违约金是多少才合适?
      合同最高违约金是多少才合适?1、合同违约金一般是多少(1)违约金由双方协商确定,没有数额的限制,一般是根据双方预测的因一方违约可能带来的损失大......


·坐牢两年可以自动离婚吗?
      坐牢两年可以自动离婚吗?坐牢两年不可以自动离婚,想要离婚也需要等到对方服刑完毕之后。法律上不存在自动离婚的说法。在我国离婚只有二种方式:协议离......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