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办理工商登记注册资本未实缴的后果有哪些

办理工商登记注册资本未实缴的后果有哪些?1、若规定的认缴期限内公司注册资金不到位,应承担相应责任。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2、由于公司的运营都是以注册资金为基础的,如果公司注册资金不到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转,公司有可能因此倒闭。3、认缴期限已过,没有采取其他措施,公司注册资金不到位,企业可能会进入信用系统异常名录,法定代表人被锁定。4、公司的注册资金在认缴期限内不到位,可能会迫使公司修改章程,延长出资期限,或者减资。二、什么是认缴注册资本登记制度?认缴注册资本登记制度就是:1、允许自主约定注册资本总额,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理论上公司全体股东(发起人)可以申办“一元钱公司”。2、允许自主约定首次出资比例,取消首期出资额至少需达到认缴注册资本总额20%的规定,理论上公司设立时全体股东(发起人)均可以“零首付”。3、允许自主约定出资方式和货币出资比例,不再限制公司全体股东(发起人)的货币出资金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4、允许自主约定出资期限,不再规定公司全体股东(发起人)缴纳出资的期限。5、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工商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时无需提交验资报告。6、实行年度报告制度。不再执行企业年度检验制度,实行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现在是在工商局办理公司注册登记的时候,绝大多数的公司都不需要首次就把注册资本全部实缴到位,但是有少部分公司依然实行的是以前的实缴登记制度。即便是认缴制度之下,到了约定的时间,该交多少钱的注册资本都一定要补交到位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第三方起诉虚假诉讼可以吗?
      第三方起诉虚假诉讼可以吗?第三方是可以起诉虚假诉讼的,可以以不当得利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如果行为人是......


·私募基金分期募集是如何操作的?
      私募基金分期募集是如何操作的?一、私募基金募集原则有哪些?1、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不......


·探视权是什么,探视权方式有哪些?
      父母虽然离婚,但是孩子毕竟是自己的亲骨肉,父母可以依法行使探视权。但是离婚后也常因一方的阻挠,妨碍了另一方看望子女,产生了很多纠纷,严重时就......


·法律中是怎么规定通缉犯的
      一般对于刑事案件的嫌疑人、被告人,要是在司法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时候,发现找不到对方人了,此时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对其进行通缉,对应也......


·网贷三千不还会怎样
      网贷三千不还会怎样一、网贷三千不还会怎样1、法院起诉,提交诉状,法院受理,受理费10000元以下是50元。所以说对于出借方诉讼成本是相当小的!2、法院......


·股东的认缴出资需要交吗?
      股东的认缴出资需要交吗?认缴出资是指股东承诺对公司的出资额,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在工商管理部门登记。现行法律关于工商登记的规定,只登记认缴额,全......


·什么是劳动教养制度
      我国的劳动教养制度(以下简称劳教)是根据1957年8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十八次会议批准颁布的《关于劳动教养问题的决定》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建立的、......


·刑法规定网络诈骗犯如何处罚
      通过互联网网络实施诈骗行为的,也要在达到了规定的立案标准之后,那么才会被认定构成犯罪,即诈骗罪。之后对网络诈骗的处罚往往也就是按照《刑法》中......


·因双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因双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赔偿标准是怎样的一,双方违约在双务合同中,双方均存在违约的情况下,应根据合同义务分配情况、合同履行程度以及各方违约程......


·民事诉讼法院裁决生效执行时间
      民事诉讼法院裁决生效执行时间随着社会发展,法律制度渐渐健全,人们的法律意识也逐渐提高,在生活中如果遇到法律事情,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去法院提起......


·在我国子公司设立方式主要有哪些
      在我国子公司设立方式主要有哪些?子公司作为一种特殊的公司存在形式,和分公司有着一些区别。在与母公司的关系上,也会因为设立形式的不同而存在某......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