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合同违约金什么收入?
2.nj64.com 德本律师
对于合同违约金什么收入?如果由于对方的违约造成公司发生损失,应当将收取的合同违约金先扣减损失金额,有余额的,计入营业外收入。如果对方的违约未造成公司发生损失,则收取的违约金全额计入营业外收入。 另外计入销售收入是要按销售行为缴纳相应的营业税或增值税的,计入营业外收入就只交所得税二、违约金是否流转税属于应税行为的界定1、未发生增值税、营业税应税行为情况下的合同违约金涉税分析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依照条例规定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只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本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人,应依照条例的规定缴纳营业税。营改增相关法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称境内)提供交通运输业、邮政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以下称应税服务)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应当按照本办法缴纳增值税,不再缴纳营业税。判断合同违约金是否属于流转税的应税行为,主要看违约金是否依附着应税行为而附加收取,对于纳税人在未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营改增应税服务的情况下收取的违约金,不属增值税征税范围,不征收增值税;对于纳税人在未提供营业税应税劳务的情况下收取的违约金,不属营业税征税范围。即因预期违约和根本违约,无论是合同哪一方收取的违约金,均不属于增值税和营业税的应税行为,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2、已发生增值税、营业税应税行为情况下的合同违约金涉税分析对于增值税、营业税应税行为已经发生,只是合同缔约方未能完全履行合同条款而产生的违约金,应当视一下情况进行涉税处理。2.1由于购货方或者购买服务方(以下简称“付款方”)未能完全履行合同,供货方或服务提供商(以下简称“收款方”)向付款方收取违约金,应当作为价外费用缴纳增值税或者营业税,依据如下: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规定:条例第六条第一款所称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三条规定:条例第五条所称价外费用,包括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罚息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营改增试点管理办法也做出了相同的规定:销售额,是指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价外费用,是指价外收取的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2.2由于收款方未能完全履行合同,付款方向收款方收取的违约金,无论是增值税、营业税、营改增相关规定,均只规定了收款方向付款方收取的违约金应当作为价外费用,计算缴纳增值税,反过来付款方向收款方收取违约金的情况,不属于价外费用,不需要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应产品(服务)质量等问题的折扣折让,应当由收款方开具红字发票给付款方,这种情形一般不作为违约论,在此不作详述。综合上面所说的,合同违约金一般是针对于对方因违反了合同而所给的费用,对于这笔费用一般在公司收到了之后就会直接按营业外收入来进行处理,从而公司就可以获得相应的利益,也不会因他方的违约而存在对公司财产有任保的损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
More>>
·一、离婚了她会给抚养费吗?
一、离婚了她会给抚养费吗?离婚了如果孩子判到自己这边,对方是必须支付抚养费的。《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
·如何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如何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如何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承包期内,因自然灾害严重毁损承包地等......
·划拨土地使用权市场具有怎样的特征
划拨土地使用权市场具有怎样的特征一、划拨土地使用权市场具有怎样的特征划拨土地使用权市场具有以下特征:1、公益目的划拨土地使用权只适用于......
·车祸骨折误工费赔偿标准是什么?
车祸骨折误工费赔偿标准是什么?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
·审合同应注意哪些内容2023
审合同应注意哪些内容1、应注意合同的有效性;2、审查合同主体是否合法,对法人资格审查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审查:(1)是否依法成立;(2)有没有必要的......
·存单质押贷款的具体相关知识有哪些?
存单质押贷款的具体相关知识有哪些?一、概念介绍存单质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贷款银行签发的未到期的个人本外币定期储蓄存单(也有银行办理与本行签订......
·买二手房土地使用证要过户是否存在
一,买二手房土地使用证要过户是否存在有房产证就可以过户的,至于没有土地证,可以补办,国土证过户很便宜的,主要看土地的性质(划拨地或出让地),......
·家人涉嫌酒驾能不能顶替
一、家人涉嫌酒驾能不能顶替?
家人涉嫌酒驾能不能顶替一、家人涉嫌酒驾能不能顶替?1、不能,路交通安全法、行政处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都没有对包庇行为的规定,但是可以......
·渔政行政处罚程序是怎样的?
渔政行政处罚程序是怎样的?渔业行政法规的是为了推动渔业产业的发展和维护渔业从业者的权益。渔业生产活动范围较大,地点较为偏远以及渔业从业者的......
·私募基金流动性风险是怎样的
私募基金流动性风险是怎样的一、私募基金的流动性风险私募基金投资不能迅速转变成现金,或者转变成现金会对资产价格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流动性......
·起诉法院受理要多长时间开庭
起诉法院受理要多长时间开庭法院受理后一般在20日内开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