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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醉驾传唤去检察院是否可以拒绝?

一、醉驾传唤去检察院是否可以拒绝?醉驾传唤去检察院是不可以拒绝,因为既然检察机关已经进行传唤的话,就说明这一个行为已经涉嫌到违法犯罪,必须由当事人来配合调查,如果拒绝的话,是可以采取一些强制类型的措施的,毕竟核实案情对于自己也有帮助。醉驾取保候审现被检察院传唤,说明公安机关已经将案子移送到检察院,对本案已经向检察院提起起诉意见,检察院传唤当事人,是要核实案情,下一步程序是:检察院按照法定程序审查起诉,如果有犯罪事实,并且有证据证明需要判处刑罚的,检察院会将案子起诉到人民法院判决。如果不构成犯罪,检察院会做出不予起诉的决定。案子到人民法院后,如果被法院判处缓刑,嫌疑人就不会被收监;如果要判实刑,法院会在开庭当天批准逮捕将嫌疑人收监。二、其他法律条文的规定,醉驾,定的罪名为危险驾驶罪,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第四十二条 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在当代社会传唤的这样一种权利是具有强制性的一个色彩的,主要还是为了对一个案件的情况做出一个详细的了解,只有这样的话才能够判断是否需要到法院来进行一个起诉,这对于当事人来说也是一件好事,必须要弄清楚其中有没有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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