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工伤做伤残鉴定要什么材料

工伤做伤残鉴定要什么材料
  
  一、工伤做伤残鉴定要什么材料
  
  申请时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提交工伤认定机构出具的工伤确认书复印件或工伤鉴定委托书一份;
  
  2、填交《职工因工负伤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表》一份,加贴一寸照片、用人单位加盖公章;
  
  3、提交指定医院医生填写的《工伤职工医疗终结临床体检与诊断表》一份,并附医院各种检查报告单;
  
  4、全部病历资料、医疗检查报告单、诊断书等资料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5、职业病患者,应提供由市疾病控制中心职业病诊断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结论书;
  
  6、肢残、烧伤等体表伤残者,应提交伤残部位四寸彩照一张;
  
  7、工伤劳动者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二、发生工伤去哪里申请工伤鉴定
  
  劳动鉴定机构的组织形式一般为“劳动鉴定委员会”,在有的中小型企业称为“劳动鉴定小组”。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一般由劳动、卫生、人事等行政管理部门和工会的主管领导组成。少数地方还吸收物价、民政等部门的同志和大医院院长参加。劳动鉴定委员会主任大都由劳动行政部门的主管领导担任或由市、县的政府负责人担任。
  
  省、市、县三个层次的劳动鉴定委员的职责范围各有不同:
  
  1、县(县级市)劳动鉴定委员会职责范围:
  
  (1)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劳动鉴定的政策、法规和规章;
  
  (2)制定本级劳动鉴定的工作制度;
  
  (3)对于县所属单位的劳动鉴定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4)按有关规定对需要进行劳动鉴定的本县所属单位的职工进行劳动鉴定。
  
  2、企业劳动鉴定委员会(小组)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劳动鉴定有关政策、法规和规章;
  
  (2)收集、整理、保存职工伤亡事故、职业病的有关资料,建立健全职工健康档案和工伤档案;
  
  (3)准备上报所需材料,做好劳动鉴定案件的上报工作;
  
  (4)协助企业做好伤、病、残职工的管理工作。
  
  工伤鉴定中包括了劳动能力鉴定和伤残等级鉴定两种,只不过狭义的工伤鉴定一般是指后者。也就是需要由专门的机构对工伤劳动者的伤害情况做出鉴定,确定属于哪一级伤残,之后才能计算该如何对工伤劳动者作出赔偿。至于工伤赔偿的承担,如果用人单位由参加工伤保险的话,则就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承担,不然的话就由用人单位承担。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诉讼时效中断的原因包括哪些?
      诉讼时效中断的原因包括哪些?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请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承诺)。......


·《民法典》人身损害诉讼时效是多久?
      《民法典》人身损害诉讼时效是多久?一、《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人身损害诉讼时效是多久?  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


·夫妻买房子还是婚内财产离婚时可以均等分割吗
      一、夫妻买房子还是婚内财产离婚时可以均等分割吗?一般是可以均等分割的,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


·醉驾酒精250毫克
      醉驾酒精250毫克,涉嫌危险驾驶罪,应当判处拘役六个月以下。如果造成交通事故,应当按照交通肇事罪定罪量刑。1、《刑法》对醉驾的处罚《刑法》第一百......


·离婚前抚养协议书的内容是什么?
      离婚前抚养协议书的内容是什么没有领离婚证之前都称为夫妻关系,所以孩子的抚养问题当然不可能是在办了离婚证以后再来商量的。选择协议离婚的这部分......


·分居两年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分居两年离婚的条件有哪些??(一)必须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夫妻分居,有客观原因造成的、感情不和造成的、以及双方自愿协议分居的等多种情况。比如......


·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范本是怎样的?先生/小姐(员工工号):依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公司依法解除此前您与××公司订立的劳动合同(合同期限:......


·车位租赁协议书范本内容是什么?
      车位租赁协议书范本内容是什么?现在社会随着人们的生活越来越富裕,很多人都有经济能力购买属于自己的小轿车,轿车多了,那么就意味着停车位也必须......


·医疗纠纷诉讼医院如何举证?
      医疗纠纷诉讼医院如何举证?医疗机构必须证明其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同时还需证明其医疗行为不存在医疗过错才不需要承担侵权责任。......


·假冒伪劣产品罪怎么判
      假冒伪类产品曾经几年在我国市场中非常的常见,近几年因为我国关于此类的法律越来越规范,有力的打击了那些违法犯罪的人,尤其是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的公......


·股权赠予时对原自然人股东不征个人所得税吗
      股权赠予时对原自然人股东不征个人所得税吗?股权赠予时对原自然人股东是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对于自然人股东将股权赠与他人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