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未成年人的监护权有哪些权利

未成年人的监护权有哪些权利第一,人身监护权具体包括:(1)住所指定权。未成年人不得随意离开监护人指定的住所和居所。此权利由监护人行使。对于精神病人,与此相同。(2)交还请求权。当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被人劫掠、诱骗、拐卖、隐藏时,监护人权享有请求交还被监护人的权利。(3)抚养义务。这一义务源于亲属权的义务,监护人应当为被监护人提供扶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等费用,但被监护人有财产的除外。(4)对被监护人监督、教育的权利和义务。被监护人是精神病患者的,监督的权利义务有特殊的内容,除了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不受侵害外,还负有监督精神病人不得侵害他人的权利。监护人对被监护人监督不力,被监护人侵害他人财产权利和人身权利的,监护人应承担赔偿的义务。第二,财产监护权监护人应全面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权益。二、监护权取得的方式监护权的取得有三种方式:(一)自然取得:即亲生父母在其孩子出生后自然取得对其孩子的监护权。(二)承继取得:未成年人的亲生父母离婚后,如果和他人结婚,其继任配偶,即孩子的继父母通过婚姻关系取得对这个孩子的监护权。(三)法院或者民政部门指定取得:当本来拥有专属监护权的亲生父母没有监护的能力或者不正当履行监护义务的,由法院或者民政部门指定未成年人的其他合适的近亲属或者村委会、居委会作为监护人,以及指定其他人员收养,或者由社会福利机构监护。对未成年人监护权的取得方式,主要有三种,即上午中提到的自然取得、继承取得以及法院或民政部门指定取得。当然,监护权也是有可能丧失的,比如监护人死亡或者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况下,就会导致监护权丧失。当然,如果被监护人已经成年,同时精神状态也是正常的,那就不需要再继续监护。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自诉案件的三种情形是什么
      自诉案件的三种情形是什么一、自诉案件的三种情形是什么(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所谓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指由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等提起诉......


·新婚姻法第三者房产能否追讨?
      在一段婚姻关系当中,自然会出现一系列问题。在婚姻关系续存期间,一方对另一方有不忠的行为,出现第三者,给第三者购买大量财物甚至购置房产,被出轨......


·实施了哪些行为会构成绑架罪
      实施了哪些行为会构成绑架罪绑架罪,是指勒索财物或者其他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绑架他人的行为。绑架犯罪的犯罪手段多种多样,因人、因......


·我知道酒后驾车是一个非常危险的行为,一般在喝酒之后驾车都会导
      我知道酒后驾车是一个非常危险的行为,一般在喝酒之后驾车都会导致严重的安全交通事故,发生交通安全事故之后一般都会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还会给自己造......


·疫情期间被隔离算旷工吗?
      疫情期间被隔离算旷工吗?不属于旷工行为,依据我国相法律的规定,员工因疑似新型冠状病毒被隔离治疗期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不属于旷工,企业应当支......


·一、交通事故死人逃逸怎么处罚?
      一、交通事故死人逃逸怎么处罚?1、交通事故死人逃逸的最低处罚是拘役,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是什么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是什么食品是您离不开的,食品安全也是必须要做到的一个最起码的原则。食品在销售、制造的时候,其中有一些添加剂是国家绝......


·我国刑法对拒不执行判决罪的量刑规定是怎样的?
      我国刑法对拒不执行判决罪的量刑规定是怎样的?一、我国刑法对拒不执行判决罪的量刑规定是怎样的?我国刑法对拒不执行判决罪的量刑规定是根据《中......


·违法发放贷款罪最高几年?
      违法发放贷款罪最高几年?违法发放贷款罪最高5年以上的有期徒刑,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向关系人以外的其他人发放贷......


·公司入职会查病史吗?
      公司入职会查病史吗?公司入职前是否会查病史,各个企业的规定都是不一样的。通常情况下,员工在办理入职手续的时候,需要提供健康证明,单位对员工的健......


·孙子算第一顺序继承人吗
      孙子算第一顺序继承人吗一、孙子算第一顺序继承人吗孙子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但如果孙子的父亲在孙子的奶奶之前去世,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孙子......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