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协议离婚涉及问题有哪些?

协议离婚涉及问题有哪些?协议离婚涉及问题包括夫妻双方婚后财产,协议给夫妻某一方,那么夫或妻卖房时就需要另一方签字配合过户;孩子抚养问题,如果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不给抚养费,那么另一方需要去法院起诉后才能强制执行。相反,如果是法院判决的房屋归属,那么可以直接拿判决书去房管局进行房屋买卖,抚养费则不必再次起诉,而是拿判决书强制执行抚养费。具体如下:1、对财产和子女抚养问题双方无法协商,有争议的情况下,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谁当原告,谁当被告一般是没有限制的。但是如果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
  不在此限。2、在财产分割上,一方的婚前财产仍然归一方所有,不因婚姻关系存续时间而转化。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例如: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等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共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关于房产如何分割的具体问题张蕾律师将设专题,请大家后续关注。)3、在子女抚养的问题上,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或三十的比例给付。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综上所述,协议离婚实际上是夫妻最后结束二人关系最和平的方式,双方必须坐下来将婚姻涉及到的问题都一一梳理清楚,并且将商议出来的结果都写在离婚的协议文书上,最后带着身份证件和当初的结婚证去相关机关办理离婚并将协议书备案即可。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离婚诉讼费用谁出诉讼费由原告预交
      离婚诉讼费用谁出诉讼费由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作出立案受理的决定时,同时通知原告预交诉讼费,最后人民法院依“......


·醉驾和酒驾的不同之处有哪些
      机动车驾驶者在饮酒之后还开车上路的话,这样的行为一般是认定构成酒驾的,但要是驾驶者体内的酒精含量过高,则就有可能构成醉驾。关于醉驾和酒驾,虽......


·对于肺炎期间放假工资怎么办?
      一、对于肺炎期间放假工资怎么办?"肺炎延迟上班工资正常发放。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


·关于起诉孩子抚养费怎么办
      关于起诉孩子抚养费怎么办理抚养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


·诉讼时效届满对债务追认可以导致诉讼时效中断吗?
      诉讼时效届满对债务追认可以导致诉讼时效中断吗?可以导致诉讼时效中断,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


·一、婚内出轨并生子是否构成重婚罪?
      一、婚内出轨并生子是否构成重婚罪?婚内出轨并生子不一定会构成重婚罪,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若是出轨的行为属于以下的情形那么就会构成重婚罪:1、与......


·加班不给工资的应该怎么办
      加班不给工资的应该怎么办一、加班不给工资的应该怎么办单位拖欠工资、未支付加班费用的,可以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直接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企业将员工调岗变相辞退合法吗?
      企业将员工调岗变相辞退合法吗?1、调岗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用人单位必须先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未经劳动者同意,用人单位单方面调整岗位,原则......


·故意损毁财物治安处罚是怎样的
      故意损毁财物治安处罚是怎样的一、故意损毁财物治安处罚是怎样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


·仪器购销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仪器购销合同范本是怎样的?仪器购销合同范本甲方:乙方:一、产品名称、数量、价格甲方向乙方出售一批仪器,(详情参见附件附页之清单)一次性交......


·处罚通知书格式是怎样的
      处罚通知书格式是怎样的行政机关如果认为行为人的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就会对其作出处罚,当然行政机关在作出处罚的同时还会给行为人一份处罚通知书......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