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签订合同注意哪些事项?

签订合同注意哪些事项?
  
  一、签订合同注意哪些事项
  
  (1)合同首尾部各方名称应为全称,并应与其在国家机关登记的名称相一致,做到首尾一致、证照与合同标注一致;
  
  (2)合同签章应由具备对外签署合同的主体签章,内部机构、项目部、公司内部人员不具有签署合同的主体资格;要加强对项目部印章及各种用印的管理,严格按照确定的权限审批用印。
  
  (3)要注意审查拟签合同各份是否为同一文本,有无修改或添加,防止被掉包;
  
  (4)签署合同时应避免无空白未填项,如格式合同有不要需填写的应划“/”或标注“空白”字样;
  
  (5)如有修改,修改处,签约主体是单位的应由单位盖章、签约主体是个人的应该由其捺印;
  
  (6)个人签名原则上应当面签署,单位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7)合同如果是多页除署名处盖章外还应加盖骑缝章;
  
  (8)对合同签署人应审查其身份证件及授权委托书并收存;
  
  (9)合同签署时间、签署地点应填写完整。
  
  (10)在履行过程中所需要用到的联系人、签收人、结算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等,最好在合同中能写进去,即使不写,也最好有书面的确认。否则完全有可能签字人一旦调离或者对方耍赖说不是公司的人。
  
  二、合同签订前的注意事项
  
  合同签订前要做好尽职调查,做到对合同相对方各方面的信息清楚,对合同标的有关问题清楚。
  
  (1)全面掌握合同相对方的主体信息
  
  a合同相对方是企业的,要收集、调查相对方的企业名称,经济性质、成立时间、注册资本、股东构成、主要办事机构、法定代表人等,在具备条件的情况下,还需调查其有无涉诉讼或法院执行的案件等债务负担等情况;
  
  b合同相对方是个人的,除要收集、调查其个人的基本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其个人身份证、是否对外经济投资、有无影响其履行合同的不良嗜好等)外,其家庭成员尤其是配偶的信息也需要调查收集,该两人是否有涉诉讼或法院执行的案件等债务负担等情况,尤其是其配偶负债有可能变成其共同债务,影响其履行合同的能力;
  
  如果需要相对方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对其是否具有相应的资质等级及从业范围有无限制进行调查。
  
  (2)合同标的要全面掌握
  
  所谓合同标的,是指合同权利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通俗地讲,就是合同所要完成的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交易。例如购销合同,要对所购商品的质量及相关的运输、储存等进行充分的了解。
  
  (3)尽职调查中,要注意收集证明主体信息的企业营业执照、公民身份证件,证明资质能力的资质证书、产品合格的合格证书等,如是复印件,原则上需要与原件核对,并由提供人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多页的需要逐页签字或加盖骑缝章。
  
  合同签订之前、签订的过程中,对于当事人来讲都有需要注意的地方。尤其是在签署合同的时候,当事人应该更加小心注意。因为并不知道对方会不会设下陷阱,而为了避免自身利益遭受损害,那必然就要仔细审查合同内容,同时在一些细节上面格外谨慎。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劳动者在周六不算工伤吗?
      劳动者在周六不算工伤吗一、劳动者在周六不算工伤吗只要是因为工作原因都算工伤,哪怕是上班途中出现问题都可以认定。工伤认定范围:第十四条 ......


·不付物业费打官司流程是怎样的?
      不付物业费打官司流程是怎样的?当今社会,大多数的小区里都有专门的物业公司为业主提供服务,而业主在享受服务的同时也是需要缴纳一定的物业费的。那......


·离婚后可以一方不付抚养费吗?
      离婚后可以一方不付抚养费吗?必须支付法律没有规定离婚协议不可以约定一方以不付抚养费,但如果出现孩子向一方索要抚养费用时,这样的约定是无效的。......


·缺小指无名指中指工伤伤残等级评定应为多少级?
      现如今,职工因为在工作上身体受伤,就会涉及到自己利益的问题,严重至残疾的还能申请相应的工伤等级评定,我们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利。......


·2023新规逆向行驶造成事故怎么赔偿?
      新规逆向行驶造成事故怎么赔偿2018新规逆向行驶造成事故由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限额内先行赔付,不足的部分,在根据交通部门的责任认定承担赔偿责任二、......


·取保后检察院批捕是合理的吗?
      一、取保后检察院批捕是合理的吗?取保后检察院批捕是合理的。取保候审只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种强制措施,并不代表案件的完结和不会判决刑罚。会不会......


·临时拆迁安置费必须房主代领吗?
      临时拆迁安置费必须房主代领吗?一、临时拆迁安置费必须房主代领吗临时安置补助费是指在拆迁规定的过渡期限内,由被拆除房屋使用人自行安排住处的,......


·劳动合同补偿金细则的规定是什么?
      劳动合同补偿金细则的规定是什么?一、劳动合同补偿金细则的规定是什么?劳动合同补偿金细则的规定主要是: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下列情况下,劳动......


·酒驾撞人轻伤找人顶替什么处罚
      酒驾撞到别人,即发生了交通事故,构成交通肇事罪,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于受害人的损失,应......


·醉驾车辆会自动报警吗?
      醉驾车辆会自动报警吗?不会自动报警1、对于没有发生交通事故,行为人认罪、悔罪,且无其他法定或者酌定从轻、从重处罚情节的,一般可以认定为醉驾......


·什么情况可以要求离婚精神损害赔偿
      什么情况可以要求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以提起离婚精神赔偿的有四种情况。这四种情况包括:(一)、对方重婚的有精神损害赔......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